民致富智能立体停车库招标公告
民致富智能立体停车库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加快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的意见》(深宝府办[2016]29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民致富智能立体停车库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 完工期 |
1 | 智能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的开工通知,8个月内完成生产、供货、安装调试、以及办理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并交付使用 |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22,000,00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登记注册、具有立体停车设备及相关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运输、测试和服务等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非所投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的授权;
5. 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6.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5项国内标准型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群组工程项目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商事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复印件;
3.《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非所投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的,提供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的产品授权书;
5.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声明函》;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至少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7.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至少5项国内标准型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群组工程项目合同及质监局特检院检验报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开票资料(加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不统一安排。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6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8年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3月1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101会议室。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负责解释。
十五、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深圳市民致富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石南路119号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石磊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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