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西韩城际铁路、G227公路、京藏高速、平天高速、阎良至机场城际、滨江·汉水印象等(钢材、型钢、水泥、钢绞线、柴油、重油、沥青)联合招标公告

铁建西韩城际铁路、G227公路、京藏高速、平天高速、阎良至机场城际、滨江·汉水印象等(钢材、型钢、水泥、钢绞线、柴油、重油、沥青)联合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西韩城际铁路、G227公路、京藏高速、平天高速、阎良至机场城际、滨江·汉水印象等项目(钢材、型钢、水泥、钢绞线、柴油、重油、沥青)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7 10:29:04 入库时间:2018/2/7 10: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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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西韩城际铁路、G227公路、京藏高速、平天高速、阎良至机场城际、滨江·汉水印象、经九路-陇海铁路立交、西乡医院迁建项目、兰州七里河综合管廊工程、引汉济渭、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2标、新疆G30及G216路面工程、新疆315省道蜂尼段、新疆G30乌鲁木齐至奎屯段、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钢材、型钢、水泥、钢绞线、柴油、重油、沥青)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04)

1.招标条件
1.1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韩城线控制性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函【2017】1319号文件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函【2017】1120号文件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西韩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陕西省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1.2 G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公路工程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43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24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省内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3京藏高速公路石嘴山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15】8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贴、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1.4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公路【2017】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验工计价款,资金已落实。

1.5中铁二十局集团阎机城际YJ-TJ01标合同段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基础【2017】17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西阎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陕西省项目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1.6滨江·汉水印象项目已由汉中市住建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第二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垫资,资金已落实。

1.7西安市经九路-陇海铁路立交工程项目已由西安市建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建设资金来源垫资,资金已落实。

1.8汉中市西乡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由汉中发改委以(2015)716号文批准建设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二十局集团西乡康卫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融资(PPP模式),资金已落实。

1.9兰州市七里河区S183#等五条道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发改【2016】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马滩管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10引汉济渭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4】22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工程,资金已落实。

1.11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站前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西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铁路建设基金、地方政府、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1.12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新发改交通[2015]2076号批复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资金已落实。G216线喀默斯特库都克至五彩城段公路工程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交综[2016]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资金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资金已落实。

1.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交通【2015】20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交通专项建设资金,资金已落实。

1.14新疆连霍高速下穿铁路营运线工程(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下穿南疆线铁路工程、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工程下穿兰新线铁路工程)项目已由乌铁总函【2017】44号、乌铁总函【2016】8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1.15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韩城际铁路XH-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G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公路工程TJ-SG3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京藏高速改扩建麻平段JZ03标项目经理部、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PT6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乡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七里河区管廊工程项目部、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引汉济渭秦岭隧洞黄三段I标项目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项目部、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指挥部。

1.16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钢材、型钢、水泥、钢绞线、柴油、重油、沥青现进行公开招标。

1.17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项目是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陕西省“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陕西关中盆地东北隅,线路经过咸阳市三原县、西安市阎良区、临潼区、渭南市、富平县、蒲城县、澄城县、合阳县至韩城市,线路长度175.775km,其中起点至韩城南线路长度155.068km,联络线单线长度14.5km,新建桥梁长度89.64km,隧道长度1.65km,桥隧总长为91.29km,占新建线路长度的58.87%。本项目为控制性工程,选定DK121 316.44~DK127 474.20段为控制性工程,线路全长6.157 km,其中特大桥长5.263km,路基长0.895km。

2.2国道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公路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境内,为一级公路和城市道路,设计时速60km/h,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4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本标段为TJ-SG3标段,计划工期27个月,起点位于建国南路南延段与南山东路交叉口,终点为南绕城高速公路南川特大桥,全长3.708km。

2.3京藏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境内麻黄沟附近的宁蒙省界K1069 200,终点位于平罗南K1129 700,路线全长60.5公里,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全线采用整体式两侧拼宽,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拼宽、桥梁新建,交安设施等工程。本标段为第3标段,起止里程K1081 100--K1093 000,全长11.9公里,包括土石方51.7万方、防护排水工程19.3千立方、旧路加铺路面195.5千平米,加宽新建路面273.1千平米,大桥105.1米/1座,中桥69.1米/1座,涵洞20道,服务区一处,分离式立交537米/3座(含包兰铁路分离式立交253米/1座)、通道桥8座,投资金额43927万元,工期两年。

2.4甘肃省平凉至天水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 G8513平凉至绵阳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该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华亭县南川乡吴家堡子,接拟建的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至大桥村段,止于天水市西十里铺,接已建成的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天水至兰州段,全长168.07km。

2.5新建城际铁路阎良至机场线YJ-TJ01标合同段项目全长2.26公里,包含48个墩身,2个桥台,29-32m简支梁 19-64m简支梁 1-32m简支梁。其中钢筋设计数量为13473.27吨;型钢设计总量为1578.66吨;水泥设计总量为54403.02吨;钢绞线设计总量为953吨;柴油总量为900吨。本项目为阎良至机场线控制性站前工程(泾河特大桥)。标段起点里程为DK47 459.54,终点里程为DK49 718.48,线路全长2258.94m。其中包含48个墩身,2个桥台,29-32m简支梁 19-64m简支梁 1-32m简支梁。

2.6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滨江汉水印象项目部分为两个地块,初步设计为14栋高层,其中,2栋16层,2栋22层,10栋28层,幼儿园一栋。

2.7中铁二十局集团西安市经九路-陇海铁路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全长1.13KM,本工程由中铁二十局集团与西安市市政二公司联合体建成,按任务划分我单位承担本工程控制(4.5m 5.0m 15.5m 15m 4.5m)桥式,结构总宽50.5米,与龙华铁路下行斜交26.55度,总工期约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7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完工。

2.8汉中市西乡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PPP项目,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9093㎡(地上建筑面积74103㎡、地下建筑面积14990㎡),其中综合医院建筑面积62975㎡,精神病医院建筑面积9808㎡,高压氧仓面积440㎡,放疗中心880㎡;地下建筑共约14990㎡,主要为设备及功能用房、人防工程、停车场等用途。

2.9新建S183#综合管廊工程,位于七里河区马滩片区,为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属新建道路。S183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10黄三段隧洞I标主隧洞桩号起点为KO OOO.OO,终点为K7 929.00,总长7929m,其中II级围岩为1391米,占总长度的17.5%,III级围岩为5973米,占总长度的75.3%,IV级围岩为489米,占总长度的6.1%,V级围岩为76米,占总长度的0.9%;隧洞全部采用钻爆法施工,现浇混凝土衬砌。本标段布置2条施工支洞, l号施工支洞支洞洞口距戴母鸡沟沟口约670m,与主洞交汇处对应主隧洞桩号为0 455.06,支洞长264m,平面走向与主洞垂直;主要工程数量为:开挖45.5万方,喷射混凝土1.78万方,衬砌混凝土7.11万方,钢支撑435吨,钢筋2732吨,锚杆15.9万米。

2.11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甘宁段站前工程YXZQ-2标段二工区管段范围正线起讫里程DK206 646.895~DK215 263.86,全长8.617Km。正线路基854.62m,占线路长度10%,挖土方98000方,填改良土30899方,级配碎石11858方;桥梁444.55m,其中有大桥1座(1联(60 100×2 60)m连续梁)长335.1延长米,属高墩、大跨、复杂结构桥梁,中桥109.24延长米/1座,框架涵3座。共2座隧道长7318m,占正线83.7%;其中L>4km的隧道6782.45延长米/1座, L<1km的隧道535.55延长米/1座(仅负责上庄隧道出口段)。本段不良地质发育,尤其是湿陷性黄土地质发育,其中上阁村隧道全长6782.45m,为本标段最长隧道,属于一级风险隧道,地质结构复杂,施工安全风险大且存在一定工期风险。项目总投资8.26亿元,计划工期52个月。

2.12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8标段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沙依巴克区,起点为S103西侧芨南互通终点和第七合同段相接(桩号K3572 300),终点位于与东绕城高速通过设置乌拉泊西枢纽互通相接(桩号K3588 000)路线全长15.7KM。技术标准: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34.5m;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荷载标准:公路-I 级。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各项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项目计划于2016年11月开工,2019年08月完工,总工期4年。G216线喀默斯特库都克至五彩城段公路路面施工工程,项目位于富蕴县南部,起于喀默斯特库都克,起点桩号K380 500,终点桩号K407 800全长27.300KM,本公路属于双向4车道,26米宽。路面项目部施工任务为一层基层厚度为37CM,两层玄武岩沥青路面,厚度为5CM和7CM。

2.13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FN-2标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境内,横穿伊犁州的尼勒克县,起点位于K130 100,终点位于K169 179.147,全长39.036km(断链0.043km)。本项目全线基本沿S315线老路布设,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车速为60/80km/h。其中80km/h的路段采用双车道,行车道宽3.75m,路基宽度12m;60km/h的路段采用双车道,行车道宽3.5m,路基宽度10m。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47.8万m3;填方65.4万m3;过水路面100m;避险车道9处,加宽路面4478.1㎡;服务区(收费站及养护工区)占地39500㎡;平面交叉105处;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5.09万㎡;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43.76万㎡;级配砂砾底基层39.90万㎡;大桥60m/1座(利用),中桥94.87m/2座、小桥43.88m/2座;拆建和新建涵洞109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14连霍高速公路(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工程WKSJ-4合同段公路工程:道路全长60.44km,原G30高速为双向4车道,现将改建为双向8车道,原G30高速与兰新线铁路于K2147 245.3处采用2-14.6m箱形桥下穿通过。连霍高速公路(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工程XWSJ-1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小草湖(k3467 200),终点位于二十里店(k3515 999.997),路线长度48.812km,原G30高速为双向4车道,现将扩建为双向8车道,原G30高速于南疆铁路k45 678处采用2-16m箱形桥下穿通过。

2.4招标内容:钢材、型钢、水泥、钢绞线、柴油、重油、沥青,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5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表2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标书款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购买招标文件。

5.2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④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⑤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表3)发送扫描件至邮箱********0@qq.com">********0@qq.com,确认后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发送扫描件的同时还应将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3)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3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4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3月6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4号宏信国际花园2栋2单元12楼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开标厅(地铁到站永宁门站,公交车站南门外站,乘坐飞机的投标人坐机场大巴火车北客站线换乘地铁2号线到永宁门站下车)。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以及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发布。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9.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韩城际铁路XH-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关镇洞耳村

联系人: 张迎春 电 话:151*****777

9.1.2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G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公路工程TJ-SG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与共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 孙立波 电 话:150*****118

9.1.3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京藏高速改扩建麻平段JZ03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西火路银善寺西200米

联系人: 党庆涛 电 话:189*****398

9.1.4招标人: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PT6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万泉镇田坪村

联系人:赵丽梅 电 话:186*****503

9.1.5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庙店村

联系人:李 驰 电 话:177*****404

9.1.6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汉水印象项目)

联系人:王 睿 电 话:187*****908

9.1.7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经九路-陇海铁路立交项目)

联系人:刘海洋 电 话:186*****917

9.1.8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乡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堰口镇古城村古城分院中铁二十局项目部

联系人:裴 洁 电 话:180*****361

9.1.9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七里河区管廊工程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81号

联系人:赵 杰 电 话:183*****488

9.1.10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引汉济渭秦岭隧洞黄三段I标项目部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桑溪镇田家村

联系人:任文志 电 话:177*****890

9.1.11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焦村乡张斜村

联系人:黄育德 电 话:136*****695

9.1.12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拉泊物流园泊源宾馆

联系人:徐显启 电 话:135*****675

9.1.13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尼勒克县吉林台大桥旁

联系人:陈冬冬 电 话:156*****111

9.1.14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纬二路铁路局十三街高层小区2栋1单元18楼55号

联系人:李 斌 电 话:132*****083

9.2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4号宏信国际花园2栋2单元12楼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 刘 宁 樊林涛

联系电话:186*****107 13324531423

座 机:029-85366559传 真:029-85362890电子邮件:********0@qq.com">********0@qq.com

监督电话:010-51881059

9.3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0060779018800005885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开户行行号:301100000355)

汇款说明: 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简称和包件号等内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

2018年2月5日

附表1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04

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XHGC01
钢材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8800
1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韩城际铁路XH-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关镇洞耳村
10

2
XHSN01
水泥

32250
1000
10

3
XHSN02
水泥

32250
1000
10

4
XHGJX01
钢绞线

184
500
5

5
LCGC01
钢材

8000
10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G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公路工程TJ-SG3标段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G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公路工程TJ-SG3标段施工范围内
20

6
LCXG01
型钢

11400
1500
20

7
LCSN01
水泥

77000
1500
30

8
JZLQ01
沥青

10000
1000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京藏高速改扩建麻平段JZ03标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银山寺西200米
10

9
PTSN01
水泥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48000
1000
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PT6标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万泉镇
20

10
PTSN02
水泥

43500
1000
20

11
YJGC01
钢材

13500
1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泾阳县庙店村
20

12
YJXG01
型钢

845
500
10

13
YJSN01
水泥

55000
1500
20

14
YJGJX01
钢绞线

1000
500
10

15
YJCY01
柴油

900
500
10

16
BJGC01
钢材

21000
2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望江路南段
20

17
JJSN01
水泥

7300
500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西安市新城区
5

18
XXSN01
水泥

4800
5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乡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西乡县堰口镇古城村古城分院中铁二十局项目部
5

19
QLGC01
钢材

5300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七里河区管廊工程项目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马滩
10

20
YHSN01
水泥

23000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引汉济渭秦岭隧洞黄三段I标项目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洋县桑溪镇
15

21
YXGC01
钢材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9000
100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银西铁路项目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宁县张斜村村委会
20

22
XJSN01
水泥

33100
10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G30第XWQJ08标项目经理部拌合站
15

23
XJSN02
水泥

29500
1000
国道216第KW-01标项目指定地点
15

24
XJCY01
柴油

700
500
G30第XWQJ08标项目指定地点
5

25
XJCY02
柴油

600
500
国道216第KW-01标项目指定地点
5

26
XJZY01
重油

1450
500
G30第XWQJ08标项目指定地点
5

27
XJZY02
重油

1235
500
国道216第KW-01标项目指定地点
5

28
FNSN01
水泥

13000
5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段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蜂尼公路项目部施工现场
10

29
XYGC01
钢材


7500
10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指挥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沙湾县-奎屯市、小草湖
10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04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西韩城际铁路XH-TJ01标段

1.钢材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钢绞线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7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2015-2017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二、G227线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公路工程TJ-SG3标

1.钢材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型钢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或投标人与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签订的2016-2017年采购协议,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三、京藏高速改扩建麻平段JZ03标

1.沥青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

(四)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需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证书持续有效。投标产品须具有2015—2017年交通运输部所认证的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部门、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不少于两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2017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存在合同履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提供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应完毕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品牌授权函,且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本条关于生产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同一包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在宁夏地区,能单独为招标人提供不低于5000吨的沥青储备库。

四、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PT06标

1.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五、新建城际铁路阎良至机场线项目

1.钢材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型钢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或投标人与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签订的2016-2017年采购协议,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钢绞线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7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2015-2017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5.柴油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三)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四)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五)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年-2017年投标产品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

(六)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七)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柴油资源来源证明文件。

六、滨江·汉水印象工程

1.钢材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七、经九路-陇海铁路立交

1.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八、西乡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1.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九、兰州市七里河区综合管廊工程

1.钢材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十、引汉济渭秦岭隧洞黄三段I标

1.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十一、22局银西铁路项目

1.钢材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标的物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十二、新疆G30、G216路面工程

1.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柴油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三)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四)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五)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年-2017年投标产品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六)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七)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柴油资源来源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流动加油车供项目现场使用。

3.重油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验,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应不小于1万吨。生产的投标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相关规定,必须具有完善的合格的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生产、计量、检测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生产厂家授权函,且其所代理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满足本条关于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三)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四)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证书持续有效。若为代理商,则需要提供授权生产商的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投标人确定的质量标准。

(五)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5年-2017年投标产品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六)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七)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储蓄罐以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十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段

1.水泥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十四、连霍高速(G30)乌鲁木齐至奎屯段、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

1.钢材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型钢

(一)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四)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五)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六)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7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七)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5-2017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八)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或投标人与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签订的2016-2017年采购协议,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十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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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沥青 重油 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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