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江帝苑招标公告
御江帝苑招标公告
安环评[2018]7号
关于安仁县御江帝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的批复
安仁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安仁县御江帝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安仁县御江帝苑项目位于安仁县城西南侧,东临万福路,南临七一大道,西面为幼儿园规划用地,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3万元)。御江帝苑项目分一期、二期工程,两期工程同时开工、同时建设、同时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总建筑用地面积18528.2m2,设置4栋不同层高的建筑,总建筑面积75024.09m2:其中地上建筑计容面积64845.25m2,包括住宅面积60103.46m2,沿街商业面积1909.51m2,一层车库面积2585.05m2,物业管理用房247.23m2;地下建筑面积10178.84m2,包括主楼地下室面积2461.72m2,机动车库面积7717.12m2。建筑密度达24.56%,容积率3.50,绿地率35.00%,机动车总停车数量436辆,居住户数436户。另外含有排水、供电、消防、绿化、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你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中所述内容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土方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工程阶段和装修工程阶段。施工期间产生污染的因素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
1、废水:对场地内的各种施工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工地内设置沉淀池、隔油沉淀池,所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①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止产生扬尘。②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车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③建筑工地不得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作业,应选用商品混凝土。④建筑工地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封闭施工。
3、噪声:①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尽量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代替传统的高噪声设备。②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即在晚上22:00时至次日6:00时、中午12:00时至14:30禁止施工。③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连续施工许可证,并粘贴公告及时告知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建筑垃圾要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做好无害化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毁损植被、引起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等。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规模,尽量利用地形地势,减少对周边面的土地、植被的破坏,同时项目建成后按规划做好植被恢复和绿化工作。
(二)营运期
营运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小区内居民和商业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废等。
1、废水:①商业产生的废水经设置的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①居民厨房油烟经过家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居民烟道引至所在楼层顶楼排放。②地下车库经自然通风 机械通风后经排气筒排放。
3、噪声:提倡选用高效、节能、无污染、低噪声的环保型设备,小区边界噪声要求满足要求。
4、固体废物:垃圾每天由专人定时收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及时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营。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自本《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安仁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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