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岩景观大道工程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青龙岩景观大道工程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青龙岩景观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一、招标条件
青龙岩景观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经 寻发改字【2018】24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 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寻乌分局。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龙岩景观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寻乌分局
3、建设地点:寻乌县南桥镇。
4、工程规模: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其中行车道宽4×3.50m,中央分隔带4.0m,机非分隔带2×2.0m,非机动车道2×5.0m,人行道2×3.0m,桥梁80×40m),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全长约为4221m。
5、工程投资:约17033万元[含设计费约483万元及建安费约16540万元和招标代理服务费9.9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市政工程、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污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并包含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埠来赣投标人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5、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和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担任且应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近6个月内的有效证明材料)]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7、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8、施工方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
9、(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2)签订《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 2月7日至 2018年2月 11 日(含休息日),期间每日(含休息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3 月1 日14: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国土大楼九楼) 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它要求
1、拟派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开标现场携带建造师证、考核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到现场核查(劳动合同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近6个月内的有效证明材料)到现场核查;
2、①已明确在限制期内且限制区域内限制投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②根据法〔2016〕285号文及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除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查询页面可提供复印件或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外) 等材料均须原件,审查时须一次性递交。
六、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寻乌分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9*****4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8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投标监督机构办公电话:****-*******
2018年 2月 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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