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湖北总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警湖北总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警湖北总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武警湖北总队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rj-wj-18003

(二)项目内容: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服务

2、采购预算:30万元,超过即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特定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要求

(一)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年 2月7日起至2018年 2月11日,每天9:00-11:30;14:00-16: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商务广场A座1301)。

联系人:孙志明

联系电话:***-********

(二)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

1、针对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3)近两年(2015、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5)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证明。

(6)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后发放磋商文件。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2月24日9:30时整截止。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商务广场A座1301)

(二)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2月24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磋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磋商地点: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商务广场A座1301)

五、其他事项

信息发布媒体:(网址:http:///)

六、磋商保证金规定:

(一)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二)相关要求:

1、缴纳帐户信息

缴纳帐户: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汇划行号:********1960;

行号:330448;

账号:****************69;

2、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以到达上列帐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9:30时。

3、缴纳形式:银行支票、电汇、公对公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4、其他规定:

(1)缴纳时,须在转帐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包号、用途(保证金)。

(2)供应商持书面缴纳凭证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3)缴纳截止时间点没有到账的、收据复印件未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均为无效投标。

(4)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条。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

联 系 人:夏助理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商务广场A座1301

联 系 人:孙志明

联系电话:***-********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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