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人家四期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春晖人家四期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JDZC-2018FS025#春晖人家四期监控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DZC-2018FS025# 截止时间:2018年2月12日

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保障性住房开发中心拟对春晖人家四期监控工程进行询价采购,请按附件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未按附件中报价单格式填报的将作为无效标书。

2、报价单请于2018年2月12日10:00前密封盖章送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第六开标厅,逾期将不予接收。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无需入账,开标前需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开户名: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江都建行卫星分理处,账号:****************1059

注:江都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dggzy.cn

投标人名称(公章):

标包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工程内容

1

春晖人家四期监控工程

1

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采购要求:

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或检察机关网站查询件);6、授权委托人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7、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8、提供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清单要求的相关证明,并书面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全部有原厂质保(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原厂针对此项目的原厂3年质保函))。注:任何一件原件或资料的缺失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工期30日历天,投标最高限价172179.71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招标控制价详见公告附件)

四、报价资料密封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第六开标厅(2018年2 月12日10:00前提交截止),地址: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五、2018年 2 月12日10:00分准时开标。

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1、报价单;2、报价文件(含报价单、清单报价文件等相关辅助资料);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8、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9、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或网络查询件;10、供应商应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清单要求的相关证明、原厂质保承诺;11、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12、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复印件;13、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标书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七、付款方式:完成初验合格付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定案价的97%,余款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两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八、定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投标人报价最低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为中标人)。

九、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项目联系人:姜工 ****-********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备 注

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所报单价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布线、安装、配合、调试、售后、培训、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2、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改变招标人所发招标控制价清单的相关内容名称、单位、数量、项目特征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踏,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5天及5天以内不予追究,超过5天每天壹仟元,延误超过15天,乙方自动退场,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工程量50%两年后结算。因建设单位原因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

5、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宣布结果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若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监控设备使用正规厂家提供合格产品,竣工验收时厂家要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设备品牌推荐“大华”、“海康威视”“安讯士”同等档次及以上,其他器材品牌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公告附件品牌与清单不符合的,以公告附件为准。

7、本项目要求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8、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系统使用手册和相关的技能培训。

9、投标人在整个系统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应自觉接受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管理,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资料。

10、投标单位应包工程验收通过(验收相关规定请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11、工程结算审计按最新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执行。

12、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返还。

13、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在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时补充确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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