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收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鹅春岗涌石门村西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鹅春岗涌石门村西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

1.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鹅春岗涌石门村西涌流域(东片区和西片区)污水收集工程施工监理。

1.3 项目规模:鹅春岗涌石门村西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纳污总面积1198公顷,规划污水收集量约为4.27万m3/d ,其中:

东片区包括:谭岗涌、谭岗涌(D线、F线)、虎头涌、鲤鱼涌、九龙涌、石丰涌等截污工程,管网总长约 17.6 公里。

西片区包括:海口涌、海口涌下游段、煤涌、煤涌沿河涌段、石门村西涌、鹅春岗涌等截污工程,管网总长约 24.8 公里。

上述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包括各种型号管道铺设、顶管、排水构筑物(检查井、截流渠、渠箱等)、基础处理、破路面(含恢复)以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施工总概算:约23000 万元

1.5 计划工期:工程施工工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之和。预计施工工期为: 6 个月

1.6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2.2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2.3投标申请人自2006年3月至今在广州地区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且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投资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成竣工验收评定证明以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3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08年12月~2009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5)自2006年3月至今在广州地区担任过项目总监的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投资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成竣工验收评定证明以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6)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广州市建委已完成告知性备案(报名时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已经备案的网站打印资料);

2.5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至少2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3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08年12月~2009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2.6 申请人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详见按资格预审文件《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情况表》要求),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并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08年12月~2009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2.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广州市建委已完成告知性备案(报名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已经备案的网站打印资料);

2.8 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申明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9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2.10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投标说明

3.1本项目与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两个监理招标项目(见附表)综合考虑推荐中标候选人。附表中三个项目分别发布招标公告、分别进行资格预审,分别进行开标评审。

附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项目1

鹅春岗涌石门村西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监理

一个标段

2

项目2

石井河干流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监理

一个标段

3

项目3

新市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和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配套工程-7号泵站至5号泵站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

一个标段

3.2投标申请人报名原则

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可以申请报名参加上述附表中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的投标。投标报名文件需按各项目的要求分别编制、封装和提交(详见各项目的招标公告)。

3.3确定中标人原则

(1)附表中三个项目的评标办法均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按照三个项目完成开标评审工作的先后顺序分别确定各项目的中标人和推荐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拟于同一天按照序号1、序号2、序号3的顺序安排开标和评审,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对三个项目的开标评审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2)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附表中三个招标项目中的其中一个项目。

(3)如果同一个投标人在三个项目中的任何一个已完成开标评审的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人时,该投标人不能参与剩余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相应承诺。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water.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09年4月20 日—2009年4月21日9:00~11:30,14:00~16: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4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均适用于每个标段。

6.5 各标段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

510655

邮 编: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秦工、黄工、李工

电 话:

020-********

电 话:

***-********

****************

传 真:

传 真:

***-********

2009 年 4 月 12 日

招标公告附件
1鹅春岗污水收集工程施工监理资审文件(备案版090413).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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