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招标公告
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招标公告
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编号:TGZC2018-042
2.项目名称: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2017]330号)文件批准建设。同时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张家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张家川县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根据本项目PPP模式实施方案内容,本次PPP模式实施的工程为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
张家川县城区现状供热人口6.8万人,现状供热面积239万m2,其中集中供热占41%,现有区域锅炉房仅3座。分别为1#锅炉房、2#锅炉房及南川热源厂,供热面积99.05万m2;分散小锅炉供热占4%,现有分散小锅炉10座,供热面积8.78万m2;小煤炉占55%,供热面积131.17万m2。
张家川县现有供热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现有1#、2#锅炉房供热管道老化腐蚀严重,“跑、冒、滴、漏”现象频出;②小锅炉分散于城区各个位置,煤渣在城市道路上交叉运输,影响城区交通及市容卫生;③现有锅炉房的供热能力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④现有锅炉容量小,供热效果差,且大部分锅炉房无脱硫设备,污染物排放量超标,环境污染严重。
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大气环境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备条件,张家川县现状采暖不利于城市现代化的建设,集中供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之一,其普及率标志着现代化城市的发展。根据《张家川县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张家川县近期(2020年末)集中供热面积205万m2,远期(2030年)集中供热面积387万m2,城区人口规模10万人左右,因此,张家川县供热需求大,急需实施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4.2 招标范围
4.2.1本次招标范围为张家川县北川热源厂工程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4.2.2款。
4.2.2 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中的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进行项目运作;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合作期限,即特许经营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其他规定详见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的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或者提供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则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社会资本如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项目公司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 申请人中标后(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可作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以及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热源厂、换热站及供热管网等全部工程。
4.2.3 本项目总投资约30940.86万元,项目资本金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确定为21.7%不变,出资额为6710.58万元;社会资本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确定为78.3%不变,出资额为24230.28万元。出资时间为项目建设期。除此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取得。
以上出资额政府和社会资本出资的资本金比例不变(21.7%:78.3%不变),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或降低)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或减少)融资额度。
4.2.4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通过向用户提供集中供热及其他服务,用户根据所享用的服务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进行付费。
4.2.5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5.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及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2 近三年(2014、2015和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1.3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金额机构的授信证明,且授信额度不得低于24300万元;
5.1.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甘肃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注:如申请人或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其成立之日起后的即可。
5.1.5 社会资本具备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及能力的,社会资本可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无须再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另行招标。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和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及能力要求为:
(1)施工能力: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五年以来(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2)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五年以来(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任务。
(3)投资业绩:
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拥有1个及以上PPP项目投资经验,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
5.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5.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2.3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5.1.2、5.1.3、5.1.4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5.2.4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5.1.1、5.1.5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5.2.5 联合体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5.1.5款要求的企业。 如联合体成员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或施工的,5.1.5款中要求的资质、业绩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相应工程内容(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资质、业绩确定,即承担设计或施工的单位需满足5.1.5款中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5.3 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5.4 经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5.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 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 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 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 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 统生成的“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咨询电话: ****-*******\377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资格预审文件请于2018年2月8日00时至2018年2月13日23:59时,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下载。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时之前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逾期不再受理。
8.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6日15:00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第二开标厅)。
8.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阿阳东路
联系人:马国明
电话:177*****685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三区25号
联系人:张彦斌 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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