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盐城韩资工业园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盐城韩资工业园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盐开经备〔2017〕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国燕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国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盐城市国燕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租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韩资产业园内三期、四期及东方电子厂房19个彩钢瓦屋顶和4个混凝土屋顶,建设总装机容量约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总投资约8000万元。 本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可研,接入系统一次、二次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三年免费运维服务,三年质保期内工程维保。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
2.2工作范围包括包括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三年免费运维服务,三年质保期内工程维保,以及相应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控制等全过程管理的工程总承包(EPC)。
2.3施工地点: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5日,且必须确保项目在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该竣工为交钥匙竣工,工期已含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项目验收,办理并网手续等。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日期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投标人编制。
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3日内,中标人必须进场,否则予以处罚。中标方必须确保项目竣工日期及并网验收时间,逾期未完成,将予以处罚。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设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标准:达到国家规范施工合格标准
运维标准:提供三年累计发电量担保(须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保函,从并网发电开始有效期为3年,按年度考核,年度发电量达标,第一年底退还2%,第二年底退还2%,三年累计发电量达标,第三年底全部退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3年1月1日之后,以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或并网证明或并网发电证明的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体工程7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总承包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并网验收证明材料(以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或并网证明或并网发电证明的内容为准)。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专业必须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成立工程项目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18年 2 月 7日至2018年2月14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p.gov.cn/ggzy)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2">http://221.231.4.242/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400-850-33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5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盐城市国燕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
联 系 人:刘志一 联 系 人:刘溶溶
电 话:189*****766 电 话:188*****6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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