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审查。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项目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纳雍县寨乐接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设寨乐枢纽互通与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普安茶厂对接毕节至兴义高速公路晴隆至兴义段,并设新寨河枢纽互通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镇宁至胜境关段相交,路线全长161.317Km。全线分段采用四、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LK67+535~LK105+315 为与普盘共线段,共线段长37.78km,采用100km/h设计速度、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m;其余路段采用100Km/h的设计速度、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m。主线共设桥梁111座,总长53501米。其中特大桥18座,共长20163m;大桥90座,共长33070m;中小桥3座,长268m;全线共设隧道37座,总长57973米,其中特长隧道4座,长18160m;长隧道17座,长30098m;中隧道9座,长7245m;短隧道7座,长2470m。桥隧总长度111474米,桥隧占路线长度的比例为69.1%。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17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收费站11处;全线连接线共有4条,其中,箐口连接线:连接六枝特区箐口乡,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里程7.2km,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长流互通连接线:连接长流乡,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里程6.5km,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中营连接线:连接中营镇,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里程6.8km,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马场连接线:连接马场乡,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里程22.6km,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表所示。勘察设计周期为300天,初步设计周期12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80天。设计咨询及地质勘察监理服务期与勘察设计同步。

勘察设计标段划分表

标段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标段长度(km)

1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主线(K0+000~K65+500)及连接线的勘察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含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含隧道内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的预留预埋)、交叉、环保(不含声屏障)、水保(含临建设施的勘察设计),以及绿化及景观工程(含中分带或分离式路基中间带、两侧绿化带、碎落带、路基边坡、取弃土场、立交区、隧道进出口的相应绿化工程及景观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及安全性总体设计,相关设施的防雷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工作等。全线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全线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负责全线的航拍工作(包含航拍成图及平面、高程的首级控制测量等);并负责全线的总体勘察设计、安全性总体设计以及各标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汇总工作,包括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编制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统一格式及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并对全线工程勘察设计的整体性负责。在初步设计阶段牵头将运营安全性总体设计作为总体设计章节,并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有关内容,同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及高边坡防治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后期服务阶段: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及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按照环保及水保的验收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例如取弃土场的安全性评估等);应参与编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由总体单位组织编写,各设计单位配合提供所需要的资料,由总体单位汇总后提交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65.500

2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主线(K65+500~K110+500)及连接线的勘察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含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含隧道内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的预留预埋)、交叉、环保(不含声屏障)、水保(含临建设施的勘察设计),以及绿化及景观工程(含中分带或分离式路基中间带、两侧绿化带、碎落带、路基边坡、取弃土场、立交区、隧道进出口的相应绿化工程及景观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及相关设施的防雷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北盘江特大桥需要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工作等。在初步设计阶段配合总体单位将运营安全性总体设计作为总体设计章节,并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有关内容,同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及高边坡防治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后期服务阶段: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及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按照环保及水保的验收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例如取弃土场的安全性评估等);应参与编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由总体单位组织编写,各设计单位配合提供所需要的资料,由总体单位汇总后提交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45.000

3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主线(K110+500~K161+317)及连接线的勘察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含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含隧道内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的预留预埋)、交叉、环保(不含声屏障)、水保(含临建设施的勘察设计),以及绿化及景观工程(含中分带或分离式路基中间带、两侧绿化带、碎落带、路基边坡、取弃土场、立交区、隧道进出口的相应绿化工程及景观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及相关设施的防雷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工作等。在初步设计阶段配合总体单位将运营安全性总体设计作为总体设计章节,并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有关内容,同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及高边坡防治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后期服务阶段: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及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按照环保及水保的验收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例如取弃土场的安全性评估等);应参与编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由总体单位组织编写,各设计单位配合提供所需要的资料,由总体单位汇总后提交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50.817


4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主线(K0+000~K161+317)及连接线的勘察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含声屏障)和房建工程(沿线养护、服务区、救援、路政、管理、监控、超限等,包括收费岛亭、天棚等,以及沿线房建的相应绿化工程及景观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及相关设施的防雷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工作等(房建工程的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须有单独的设计及设计说明)。在初步设计阶段配合总体单位将运营安全性总体设计作为总体设计章节,并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有关内容,对全线气候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合理设置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完善设计内容。后期服务阶段: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及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应参与编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由总体单位组织编写,各设计单位配合提供所需要的资料,由总体单位汇总后提交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161.317

5

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主线(K0+000~K161+317)及连接线的勘察设计:机电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和隧道机电(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的勘察设计及相关设施的防雷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工作等。在初步设计阶段配合总体单位将运营安全性总体设计作为总体设计章节,并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有关内容,对全线气候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合理设置气象站、情报板等监控设施,完善设计内容。后期服务阶段: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及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应参与编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由总体单位组织编写,各设计单位配合提供所需要的资料,由总体单位汇总后提交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161.317

6

全线及连接线的勘察设计咨询及地质勘察监理。

161.31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或咨询能力,并满足下表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

1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若投标人未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1、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

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6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凡具备上表所述资质要求,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第1、2、3、5、6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第4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四)投标企业最新勘察设计信用等级(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以联合体各成员的最新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勘察设计标段(1~5标段)投标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AA

A

B

C

投标人可提出投标申请数量

4

2

1

1

投标人可中标标段数量

2

1

1

1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对上述勘察设计标段(1~5标段)进行投标。对勘察设计标段(1~5标段),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企业可对上述勘察设计4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允许中2个标段,但不能在1、2、3 标段同时中标;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企业可对上述勘察设计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允许中1个标段;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和C级企业可对上述勘察设计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允许中1个标段。对设计咨询标段(6标段),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及以上企业可对设计咨询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已经在第1~5标段任意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允许在第6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 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18年3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

邮编: 550004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

传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编:100101

联系人:房先生、李先生

电话:***-********-***、856,187*****357

传真:***-********

邮箱:bjztc04_gz@163.com

网址:www.bjztc.com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

2018年2月7日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资质

1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若投标人未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1、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

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6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第1、2、3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路基分项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路面分项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路桥(隧道)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地质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甲级资格证书。

环水保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

绿化和景观设计

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

后续服务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注:1.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被推荐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发生重复的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1、2、3标段不可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个投标人在1、2、3标段任意2个或3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照1~3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推荐,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可推荐标段数量大于二个,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且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重复,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发生重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不审查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合同谈判时,应提供上述人员满足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联系方式供招标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第4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交通工程项目负责人

1

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房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1

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1

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房屋建筑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给排水设计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

电力工程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

绿化和景观设计

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

房建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公路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甲级资格证书。

交通工程后续服务

负责人

1

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房建工程后续服务

负责人

1

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注:1.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被推荐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发生重复的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1、2、3标段不可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个投标人在1、2、3标段任意2个或3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照1~3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推荐,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可推荐标段数量大于二个,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且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重复,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发生重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不审查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合同谈判时,应提供上述人员满足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联系方式供招标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第5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项目负责人

1

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通信系统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收费系统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供电照明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

公路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甲级资格证书。

机电工程后续服务

负责人

1

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注:1.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被推荐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发生重复的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1、2、3标段不可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个投标人在1、2、3标段任意2个或3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照1~3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推荐,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可推荐标段数量大于二个,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且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重复,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发生重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不审查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合同谈判时,应提供上述人员满足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联系方式供招标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第6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咨询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经验。

路线、路基、路面

咨询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桥涵咨询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隧道咨询负责人

1

路桥(隧道)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交通工程咨询负责人

1

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房建工程咨询负责人

1

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机电工程咨询负责人

1

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绿化工程咨询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

公路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甲级资格证书。

房建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负责人

1

地质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后续服务咨询负责人

1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经验。

注: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咨询负责人,不审查除项目咨询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合同谈判时,应提供上述人员满足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联系方式供招标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2.对于1~5标段: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对于6标段: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请详述具体情况)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在全国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注: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网页查询打印件的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七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之间。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1~5标段)

条款号/名称

评审因素与标准

2.2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7)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将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有关规定办理。

(8)投标人的投标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三条第(四)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6款的相关规定。

2.3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函签署的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以内。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如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应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的彩色扫描件;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应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银行保函的原件;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6)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3)开启的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一致。

2.5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具体评审因素与评分值后附表)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7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c.投标人的信誉

3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10分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g.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2.7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报价函签署的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以内。

(3)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未存在下列情况:

a.未在投标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金额(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

d.提交了调价函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e.开启的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报价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

(5)未出现投标报价严重不平衡情形;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9

第二个信封澄清

第二个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个信封的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

h.投标价

10分

2.11

评标排序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则按招标文件购买较早的优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被推荐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发生重复的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1、2、3标段不可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个投标人在1、2、3标段任意2个或3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照1~3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推荐,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可推荐标段数量大于二个,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且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重复,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主要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发生重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该投标人在已排名第一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在勘察设计1~5任一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将不参加6标段的评审。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不足3家以实际计算,若在同一个标段中由于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导致的有效投标文件只有1个的情形时,则该标段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7分

最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类似业绩(单位业绩加分所附证明材料需要满足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7分

第1标段:

A、每完成1个里程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加3分,最高加12分;B、每完成1座特大桥梁勘察设计项目加2.5分,最高加5分;C、每完成1座高速公路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或完成高速公路累计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多座隧道单洞长度可以累加,但每一座隧道单洞长度应在1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加4分,最高加4分;D、每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总体设计项目(不考虑里程)加3分,最高加6分。

第2标段:

A、每完成1个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加3.4分,最高加17分;B、每完成1座主跨单孔800m以上(含800m)公路(含市政道路)悬索桥勘察设计业绩和每完成1座主跨单孔350m以上(含350m)公路(含市政道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业绩加4分,最高加4分;C、每完成1座主跨单孔500m以上(含500m)公路(含市政道路)悬索桥勘察设计业绩和每完成1座主跨单孔350m以上(含350m)公路(含市政道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业绩加2分,最高加2分;D、每完成1座高速公路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或完成高速公路累计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多座隧道单洞长度可以累加,但每一座隧道单洞长度应在1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加4分,最高加4分。

注:2标段中,若同时满足B项和C项的加分要求,不重复加分。

第3标段:

A、每完成1个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加3.6分,最高加18分;B、每完成1座特大桥梁勘察设计项目加2.5分,最高加5分;C、每完成1座高速公路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或完成高速公路累计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多座隧道单洞长度可以累加,但每一座隧道单洞长度应在1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加4分,最高加4分。

第4标段:

每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加4分,最多加12分;每完成1个里程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加5分,最高加15分。

第5标段:

每完成1个里程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加3分,最高加27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加分所附证明材料需要满足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0分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12分。

(1)第1~5标段:从事勘察设计工作10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0.4分,最高加4分;

(2)第1~3标段:每有1个喀斯特岩溶地区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4分;第4~5标段:每有1个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4分。

注:4标段中交通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房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可累计加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3分

信用等级

3分

3分

信用得分按下表取值

最新信用等级AAABC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取值+3.0+1.5+1.5+0.80.0-3.0-1.5

注一: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①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评价等级,②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③则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①、②、③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相关规定确定。

注二:1、2、3标段本次招标的专业评价指设计主体专业对应的信用评价。非设计主体专业的其他专业信用评价及无注一中所述①、②、③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均视为综合评价。信用得分按注一所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取值。4、5标段本次招标的专业评价指设计附属专业对应的信用评价。非设计附属专业的其他专业信用评价及无注一中所述①、②、③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均视为综合评价。信用得分按注一所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取值。

注三: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d~g项,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不应低于其满分的60%,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10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10分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以及对品质工程、绿色示范理念在设计中的贯入),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g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h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报价函文字报价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相等时,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也相等的,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4E2=0.2

投标价最高得分为10分,最低得分为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设计咨询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项目咨询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咨询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7)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将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有关规定办理。

2.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函签署的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以内。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如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应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的彩色扫描件;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应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银行保函的原件;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4.设计咨询标段评分

第1~5标段的评审排序结束后,进行第6标段的第一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已在勘察设计第1~5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将不参加该标段的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后,对咨询标段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咨询及地勘监理业绩为30分,拟派人员为30分,设计咨询大纲为40分。综合评分完毕,拆开综合评分排名前二名(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也相等的,以投标人设计咨询大纲得分较高的优先;设计咨询大纲得分也相同的,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的投标人的咨询报价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后,选定报价较低(如报价相同,以第一个信封得分高的优先;第一个信封得分相同,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的投标人为设计咨询服务中标人。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30分

类似业绩

30分

A、每完成1个里程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的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项目加2分,最高加8分;B、每完成1座特大桥梁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项目加2分,最高加6分;C、每完成1座高速公路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的隧道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项目,或完成高速公路累计单洞长度为3000米及以上(多座隧道单洞长度可以累加,但每一座隧道单洞长度应在1000米及以上)的隧道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项目加4分,最高加4分;D、每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项目加2分,最高加6分;E、每完成1个类似高速公路地质勘察监理项目(不考虑里程)加3分,最高加6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30分

项目咨询负责人

30分

(1)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3分,最高加15分;

(2)每有1个高速公路咨询负责人类似业绩加2分,最高加15分。

c

设计咨询大纲

15分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设计咨询、地质勘察监理的技术建议

15分

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

15分

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

15分

10分

后续服务

10分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不应低于其满分的60%,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予以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最终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加投标价得分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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