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枞阳县商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三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第一条 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一)项目编号:ZYZC-2017-267;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第二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皖发〔2016〕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29号)、《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7〕526号)等文件,结合枞阳县实际情况,拟在枞阳县建设“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具备条件及运营经验的电子商务企业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
(二)采购内容:场地建设(装潢装修和设备)、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线上平台、创业服务、农产品上行、宣传服务、业务支持等县域相关电商业务。
(三)运营服务期限:叁年(含场地建设期,建设期限:90个日历天)。
(四)项目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五)项目实施地点:枞阳县金山大道天峰商业综合楼。
(六)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整体服务要求
1.负责建设、维护、运营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期间长期驻点专职运营人员不少于6名。
2. 咨询服务:发布政府最新的电商产业政策、行业热点、趋势动态,介绍当前主流电子商务平台规则,提供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在采购人协助配合下积极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制定电商扶贫计划。
3. 人才培训:面向枞阳县开展电商培训、实习实践、就业招聘、人才引进等服务。每年各类电商培训累计不少于1800人次。
4. 线上平台:具备电子商务资讯发布、统计分析、服务内容展示、电子商务(远程)培训(不少于100项在线课程)、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和产品展示等功能。
5. 创业服务:提供创业孵化、创业交流、导师帮扶等创业促进服务。全年组织各类创业活动不少于10场,年孵化各类线上店铺不少于50个,累计孵化创业团队不少于20个。
6. 农产品上行:建立专业团队为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品牌注册、网店设计、分拣包装、检验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店托管等服务、每年至少实现3款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服务农村特色产品不少于20款;
依托现有资源合作搭建、运营、维护1个枞阳县县域线下体验馆;
负责枞阳县县域产品调研、梳理、整合、必须优先选择培育适合网络销售的枞阳县特色农村产品,每年实现3款以上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重点培育2个农特产品品牌;
在阿里巴巴网站、淘宝网站、京东网站等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建设、运营、维护3个以上“枞阳县农产品特色馆”,招募优质名特优产品入驻,并定期举办线上活动;
完成枞阳县县域溯源体系建设,主要为枞阳县县域农特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7. 宣传服务: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和形势、公共服务内容、本地品牌电商企业和特色产品等宣传,为电商企业提供营销推广支持和指导,负责县域公用品牌设计(公用品牌所有权为采购人所有)。
8. 业务支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及时上报数据。
按照国家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及《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地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数据。
以季度为单位,对枞阳县电商发展提供相关大数据支撑,负责枞阳县县域电商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按季度向采购人提交数据分析报告,根据相关数据制定当地电商的标准指标体系及年度考核标准。
9.根据国家商务部及安徽省商务厅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有关要求,完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承担的任务。
(九)最高控制价
1.场地建设费用(装潢装修费用和设备费用)据实结算,审计后的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伍仟肆佰柒拾元(小写:*******.00元),超过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补偿;
2.项目运营费用每年不得超过人民币陆拾壹万肆仟元(小写:614000.00元)。
(十)场地建设要求:枞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装潢装修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其设计方案、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商务厅建设规范要求,竣工后应通过枞阳县相关部门和安徽省商务厅验收。
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电商运营能力;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招标文件
(一)入库会员直接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的唯一途径。
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tlzbcg.com) 右上角“公共服务系统”栏目中“企业库登录系统”,会员登记注册联系方式:****-*******】,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招标文件答疑、补充、修改、澄清等文件(以下简称“补遗文件”)均发布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补充公告”栏目上。补遗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关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栏中的“招标公告”和“补充公告”内容,采购单位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补遗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第五条 招标公告
(一)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7日;
(二)公告期限: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第六个工作日;
(三)发布媒体: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
户 名 |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枞阳县分行 |
行号 | ********9215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伍万元整 |
交款方式 | 保证金须从供应商账户转账或汇款 |
到账截止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第七条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8:30至2018年03月06日9:00止;
(二)递交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二厅;
(三)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9:00;
(四)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二厅。
第八条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项目联系人:汪秀华;
(二)联系电话:180*****655。
第九条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枞阳县商务局;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
联系人和电话:施先生 138*****249。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枞阳县桐桂苑小区第三栋第一单元一零一室(枞阳县财政局斜对面)。
联系人和电话:吴玲158*****069。
第十条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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