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用房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用房招标公告
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备案号:JXZD[2009]023—1(JYJY001)
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立项建设,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红角洲A—05—3地块内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30000M2。
(3)资金来源:财政拨入
(4)工程质量要求:确保省优,力争鲁班奖。
三、招标范围: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的监理服务(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报名条件:
A、企业须具备如下条件:
⑴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有效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⑶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⑷近三年(2006年04月01日至2009年03月31日)企业至少监理过一项以上的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监理业绩。
B、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条件要求:
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且注册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⑵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⑶没有违反《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47号);
⑷近三年(2006年04月01日至2009年03月31日)企业至少监理过一项以上的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C、监理报价不得超过投资总额的0.8%。
凡具备以上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均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六、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于2009年4月2日—2009年4月9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刘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詹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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