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仅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600,0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60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证书中的业务范围需体现“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类业务评价资质)

4、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型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9日0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2月9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张微微 联系电话:****-*******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第一标段6,000.00元,第二标段:6,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2月9日14时,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流程第1条。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微微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连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邮编:163311

日期:2018年2月5日

项目需求

(一)总体评估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8〕1号)第二条第一款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标准、文件规定,存在下述安全问题的企业原则上要列为搬迁改造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装置或者储存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特别是敏感点(敏感点范围见《条例》第十九条)安全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别是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等生产的企业,其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可接受风险标准》,且风险不能降低的;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周边有学校、幼儿园、医院、 养老院、交通、商业、文化、旅游以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其个人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接受风险标准》相关限值标准,且风险不能降低的;

4、根据《工作意见》要求,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一级、 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且不能整改的;

5、根据《工作意见》要求,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且不能整改的;

6、根据《工作意见》要求及《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且不能整改的;

7、按照《隐患判定标准》,经判定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整改的;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存在安全风险且不符合城镇总体发展规划和布局,经当地政府评估论证确定需搬迁改造的;

9、其他需要搬迁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具体要求

1、评价企业生产、储存装置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安全状况,评价企业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贮存的安全状况,绘制厂区平面布置图(标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位置、距离)。

2、评估企业厂址周边敏感点(学校、幼儿园、医院、 养老院、交通、商业、文化、旅游以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情况,如名称、方位、距离及规模等,附企业与周边敏感目标关系图。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要求,评价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的状况;评价储存设施在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的状况,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情况。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0号)对重大危险源点进行评估;评估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的情况;并计算重大危险源点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扩散造成的死亡半径、重伤半径等,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要求,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在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安全仪表功能的状况;并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评估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现状及应采取的措施。

6、风险评估要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避免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设定的缓冲距离),评估确定不能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和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名单,提出就地改造、异地迁建或关闭退出方案建议。对评估的每户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做出风险是否可接受的明确结论。

(1)主要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设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14)等规范。

(2)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

1562223171

(3)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

死亡人数N(人)

(4)评价方法:

①采取定量风险评价法

适用范围:1.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2.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3.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毒性气体的。

②采取危险指数法

适用范围:1.未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2.不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但不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3.涉及毒性气体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7、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评价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状况、安全设施设备状况、人员素质适应安全生产需要符合性状况、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状况、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情况等确定需要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重点监管企业是指存在橙色风险或红色风险的企业),并确定重点监管方向和对策、措施。

8、编制评价报告,并确定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和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9、针对安全防护距离存在问题的企业,评价报告中应提出就地改造、异地迁建或关闭退出方案建议或受影响目标搬迁的可行性分析。

10、安监部门委托市安全生产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评估单位应按专家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三)、评价对象(共48户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

分布于我市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共48户,分两个标段进行评估(第一、二标段各评估24家企业)。参与谈判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标两个标段,竞争性谈判按标段顺序进行(一至二标段),预中标供应商不能参加其他标段竞争性谈判,即第一标段预中标供应商不能参加第二标段竞争性谈判。

第一标段:企业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2、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3、大庆油田萨南实业公司

4、大庆市嵩源石化储运站

5、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雪龙涂料厂

7、大庆市恒仁气体经销有限公司

8、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氧气厂)

9、大庆油田装备制造公司(联兴气体厂)

10、大庆油田庆升实业公司

11、大庆万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2、大庆万顺兴乙炔气有限公司

13、大庆油田昆仑涂料有限公司

14、大庆市澎旭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15、大庆市萨尔图区庆化乙炔气厂

16、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

17、大庆凤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8、大庆市华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9、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大庆锡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大庆开发区东宇有限公司

22、大庆高盛科技有限公司

23、大庆市鑫宇气体有限公司

24、大庆油田装备制造公司(经营)

第二标段:企业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2、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大庆供油站)

3、大庆宏伟庆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5、大庆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黑龙江龙油石油化工气体有限公司

7、大庆新世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8、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助剂厂

9、肇源县达丰糠醛有限公司

10、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天实业有限公司

11、大庆徐深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12、大庆油田九龙实业公司

13、大庆兴企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4、大庆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大庆油田南垣实业公司

16、大庆中英化工有限公司

1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

18、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19、大庆市滨东经贸有限公司

20、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21、大庆市科赛气体有限公司

22、大庆市腾运气体有限公司

23、大庆鑫田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4、大庆市安华气体经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风险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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