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赣建饶信招字[2018]第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市第十五小学改扩建项目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信发改字【2017】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饶市第十五小学,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饶市第十五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片区龙芽亭路以东,凤凰大道以北。
2.2工程总投资约4869.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771.74万元;设计费:为97.38万元(包干价,若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其设计费不予调整,设计难度系数的其费用不予调整)]
2.3项目总用地面积22146.7平方米,约33.2亩。
2.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 18个月,具体工期在合同中约定。
2.5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所有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
(2)施工范围:本次施工招标所有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须提供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
3.3建造师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的建造师需与开标时一致,委托人由本项目建造师担任。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施工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设计本项目的人员配备: 1名注册结构师,1名注册建筑师。
3.5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本人开标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拟派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业绩:投标设计单位必需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企业设计工程建筑面积在15400平方米以上(达到80%即可)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材料,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加盖了图审单位章的主要施工图纸原件等)。
3.7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若投标单位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审查方式:开标现场报名,资格后审,纸质评标;
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srjsgc.cn)网上发布,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
158*****6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