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镇顺河居软籽石榴种植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0N
********号
(资格后审)
青阳镇顺河居软籽石榴种植基地建设工程已经洪委农【2017】1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根据省有关规定,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青阳镇人民政府委托,决定对青阳镇顺河居软籽石榴种植基地建设工程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泗洪县青阳镇顺河居境内。
1.2项目规模:见标段。
1.3工期要求:60天。
1.4质量要求:农村公路四级路标准。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顺河居委会软籽石榴园中堆水泥道路长1868.6米,宽3米,C30水泥混凝土15cm,单价115元/㎡。顺河居委会235国道东侧软籽石榴园中堆砖渣路长950米,宽4米,厚度30cm,单价15.96元/㎡。顺河居委会石榴园重峰路西侧停车场220㎡,单价66.8元,厚度10cm。青皮突尼斯软籽石榴树665棵,4年生树直径不低于4厘米(带土球不低于40厘米),冠幅不低于120厘,高度不低于160厘米,单价120元/棵。项目发包价为:799953.50元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根据施工进度付款,路面和附属工程(停车场)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付款至项目金额的60%;总体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付款至项目金额的90%;一年后工程无缺陷责任期付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10投标人中标后7日内提供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17年12月4日至 2017 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泗洪县人民北路14号,县水务大楼一楼西首,电话:0527—
********)。
6.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洪办发[2014]85文件规定的交易额的2%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800元。报名结止日下午17:00前汇至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泗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084439。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青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青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军 电话:
151*****158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7
联系人:夏 力 电话:
18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