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泊湖景区环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镜泊湖景区环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镜泊湖景区环卫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PH2018-007
二、项目名称:镜泊湖景区环卫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用工服务单位招标(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924000.00 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六、服务地点:镜泊湖风景名胜区
七、此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承担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十、报名和标书购买方式:
1、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多证合一,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除需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
2、报名时间:2018年02月08日起—2018年0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十一、询问和质疑:
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标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组织 标前答疑会。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index.html上发布。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1日09:00时(北京时间)。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四、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五、投标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十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内容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环卫工人 | 4-10月负责景区14万平方米清扫和33万平方米保洁工作90人-120人 |
2 | 环卫工人 | 负责清扫和保洁东门至褚家道口通财路、抱月湾路5-11月5人-10人 |
3 | 环卫工人 | 负责清扫和保洁褚家道口至北门红卫村路口5-11月5人-10人 |
4 | 环卫工人 | 负责清扫和保洁北门路口至地下森林门口5-11月5人-10人 |
5 | 环卫工人 | 山庄水面(小船一只)5-11月1-2人 |
6 | 垃圾清运装卸人员 | 负责清运装卸景区垃圾1-12月 6人 |
7 | 环卫工人 | 1-3月、11-12月负责景区14万平方米清扫和33万平方米保洁工作10-15人 |
.8. | 垃圾中转站人员 | 负责垃圾中转站运行工作1-12月3-4人 |
以上人员需要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乙方负责所提供临时用工人员的所有社会保险服。服务项目包含人员工资、食宿费、税费、社会各类保险及费用等,务期限2018年12月31日止,服务地点镜泊湖景区及附近区域。要求具有相关能力的劳务服务公司。中标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中标价10%
镜泊湖园林管理处环卫管理办法、保洁清扫标准及奖惩制度
一级保洁范围(景区内)清扫保洁标准
1、每日清扫作业时间应在,淡季早6:30-7:30晚17:30-18:30结束,旺季早4:30-5:30晚18:30-19:30 结束,每天必须清扫二次不得隔日打扫。全日保洁如路面临时垃圾、沙石、树叶子等随时发现随时清扫,确保广场、道路、沙滩、湖面、甬道、栈道无杂物及白色垃圾。
2、广场、路面、环湖路、沙滩、林中、草坪、无果皮,无纸屑、无垃圾、无塑料袋、无痰迹、无污水、无乱贴、牙石无堆沙、无烟蒂,随时清理园林绿地杂草。
3、果皮外观干净整洁、箱满必清,箱内垃圾不得外溢,经常清理果皮箱,保持箱无臭味,景点的介绍说明牌、标志牌,有污物随时擦干净,保持图文清晰,路牌的杆柱、路灯杆、做到外表清洁、无积尘、无蜘蛛网。
4、景区内的公共设施,椅子、凳子、花池、园林小品、游人休息亭子,要定时清理,保持清洁美观。
5、清扫完毕应全班巡回保洁。
6、景区内的公用设施,凳子、休息亭、广场砖、路灯、园林绿地、景观设施等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及时向园林处管理人员申报,不得遗报。
一级保洁范围(瀑布、红罗女园、渤海园景区)清扫保洁标准
1、每日清扫作业时间应在,淡季早6:30-7:30晚17:30-18:30结束,旺季早4:30-5:30晚18:30-19:30 结束,每天必须清扫二次不得隔日打扫。全日保洁如路面临时垃圾、沙石、树叶子等随时发现随时清扫,确保无杂物。
2、瀑布南北岸、栈道、小路、林地、广场、红罗女元、绿林等应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痰迹、无污水、无乱张贴、无白色垃圾、牙石无堆沙、无烟蒂等,随时清理园林绿地杂草。
3、果皮外观干净整洁、箱满必清,箱内垃圾不得外出,经常清洗果皮箱内,保持无臭味,景点的介绍说明牌、标志牌,有污物随时擦干净,保持图文清晰,路牌的杆柱、路灯杆、做到外表清洁、无积尘、无蜘蛛网。
4、景区内的公共设施,椅子、凳子、花池、园林小品,要定时清理,保持清洁美观。
5、清扫完毕应全班巡回保洁。
6、景区内的公用设施,凳子、休息亭、广场砖、路灯、景观设施等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及时向园林处管理人员申报,不得遗报。
一级保洁范围(景区内路面)清扫保洁标准
1、每日清扫作业时间应在,淡季早6:30-7:30晚17:30-18:30结束,旺季早4:30-5:30晚18:30-19:30 结束,每天必须清扫二次不得隔日打扫。全日保洁如路面临时垃圾、沙石、树叶子等随时发现随时清扫,确保无杂物。
2、路牌的杆柱、路灯杆、果皮箱、共游人休息的凳子、亭子、栈道等处,必须做到外表清洁、无积水、无蜘蛛网、果皮箱做到箱满必清、清完扶正,保持外观干净无臭、无污物等现象。
3、景区内林中应保证可视处无白色垃圾、浮石等外来杂物。
4、路面无杂物、果皮、白色垃圾、烟蒂、污水、边沟无脏污,路边草保持5公分以下。
5、清扫完毕每班必须全班巡回保洁。
二级保洁范围(南、北门停车场)清扫保洁标准
1、每日清扫作业时间应在,淡季早6:30-7:30晚17:30-18:30结束,旺季早4:30-5:30晚18:30-19:30 结束,每天必须清扫二次不得隔日打扫。全日保洁如路面临时垃圾、沙石、树叶子等随时发现随时清扫,确保无杂物。
2、路牌的杆柱、路灯杆、果皮箱、共游人休息的凳子、亭子、栈道等处,必须做到外表清洁、无积水、无蜘蛛网、果皮箱做到箱满必清、清完扶正,保持外观干净无臭、无污物等现象。
3、停车场内应保持无白色垃圾、林中可视处浮石等外来杂物,路边草保持5公分以下。
4、路面无杂物、果皮、白色垃圾、烟蒂、污水、边沟无脏污。
5、清扫完毕每班必须全班巡回保洁。
三级保洁范围(北门至地下森林路面)保持标准
1、清扫保洁时间:早6:00—晚19:00。
2、保持此段路面无白色垃圾、无沙石、无杂物等。
3、边沟干净无白色垃圾、林中可视处无白色垃圾。
4、路肩草保持在5公分以下。
5、路面发现有沙石、淤泥应及时清扫并铲除。
6、清扫保洁人员每班全体对此段路全面巡回保洁。
环卫工人工作纪律
1、清洁工人在工作期间,标志服要穿戴整齐,要文明清扫保洁、坚决不做有损环卫形象行为。
2、上班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禁止打闹、说脏话等。
3、凡违反以上规定,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影响景区形象的将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环卫检查标准
1、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应有完善的卫生制度。
2、所有路段、景点区域应实行分段管理,清扫及保洁员应有明确的卫生区域,并设有公示牌。
3、所有景区、路段、标识牌,必须保持卫生整洁,做到无烟灰、烟蒂、果皮核、纸屑、白色垃圾、沙滩、湖面无浪材等杂物。所有视野内无有碍观瞻杂物。
4、游客随地丢弃的垃圾连续滞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果皮垃圾箱外观干净整洁垃圾无外溢现象。
5、清扫员保持自身卫生,上岗必须穿工服、佩戴标志牌、坚守岗位,及时为游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无游客投诉现象。
6、标志牌无脱落、无积尘,规范醒目,草坪干净无杂草、无脏污、无纸屑白垃圾、广场无杂物、工具摆放整齐,无乱扔现象、无留陈旧垃圾、路灯、桥阁亭榭、栈道、景观景物、凳,干无积尘、无蜘蛛网。
7、边沟干净、无白色垃圾、路肩草控制在5公分以内,路边牙石、树穴无积沙、杂物。
环卫人员奖惩制度
为明确主体,强化责任、规范工作,推动景区创建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镜泊湖景区的具体情况,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奖惩制度:
一、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1、景区的情操保洁及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园林处的督查、指导。
2、监督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不听从安排,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由园林处分管领导提请园林处予以辞退。
3、监督人员管理的路段,被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不力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4、各景区路段、广场、栈道、湖面、沙滩监督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环卫工人奖惩制度
1、上岗时不穿工作服,不佩证上岗,不带清扫工具,每缺一项每次罚款5元。
2、上岗时迟到、早退、离岗、串岗、坐岗,发现一项一次罚款5元。
3、路牙灰沙严重,发现一处大于1平方米处以5元罚款,发现一处大于2平方米处以10元罚款。
4、发现往树林里埋垃圾、往绿化带倒灰沙和在路边焚烧垃圾每项一次处以10元罚款。
5、发现杆灯、指示牌、果皮箱、地砖、广场、瀑布小路、林中、瀑布石冈、沙滩、湖面清理不干净的有蜘蛛网,经督办后,没有及时清除的,每一处罚款50元。
6、路上有漂浮物、人行道上杂草不能及时清除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7、路段有裸露生活垃圾,小于1平方米处以5元罚款,大于2平方米处以10元罚款。
8、隔离带绿化、路边绿化带上有漂浮物,经督办后,没有及时清除的,每一处罚款5元。
9、环卫工人有事须预先请假,经同意后,安排好该路段工作;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
10、上级检查、考评中丢分或被媒体曝光的,视情节予以2000元月、1000元、500元罚款,情况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1、发放的有关劳动工具,自行保管,如丢失或被损坏,将按价赔偿。
十七、招 标 人:镜泊湖园林管理处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景福街156号
邮编:157000
联系电话:138*****677
联 系 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邮编:1570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
户名: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65*****0923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孙先生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02月08日
标签: 环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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