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
新晃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JC2017-GC(JX)-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期)已由晃发改招标核字[2018] 0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晃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期)
2.2 建设地点:扶罗镇弓判村、扶罗镇坪地村、禾滩镇闪溪村、凉伞镇八江口村、凉伞镇美岩村、凉伞镇坪南村、凉伞镇万家村、林冲镇天堂村、晃州镇洞坡村、晃州镇民生村、晃州镇石马溪村、晃州镇石坞溪村、鱼市镇斗溪村、中寨镇降溪村、步头降新江村。
2.3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单户三格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约********.12元。
2.4 工期要求:240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工程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需提供C证)、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提供投标人近一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且必须是公告期内出具的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获取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获取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报名时间: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1)单位介绍信(手写无效,开具日期必须是公告期内的)、(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7)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8)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及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加盖所属机构公章(或提供所属机构网上查询方式和密码附后)、(10)投标人近一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湖南省外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持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10.3报名时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或副本原件(资质证书除外),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要求胶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10.4基于项目的复杂性,为确保工程进度及让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充分了解,投标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与招标人联系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自行踏勘(提供现场踏勘图片),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报名前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招标人处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10.5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责任。
10.6具备处理一般纠纷的能力,如因一般纠纷引发的工期延误、停工等,经济损失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晃县竹王大道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138*****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话:151*****71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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