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剧院演艺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室内外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山西省晋剧院演艺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室内外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晋剧院演艺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14]399号、晋发改备案[2014]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省晋剧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外装饰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晋剧院演艺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室内外装饰设计
2.2招标编号:ZDF03-FZ1802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新建南路12号,演艺中心为建筑总面积19128.48 m2,层数4/1层,结构为框架结构,高度17.85m。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演出剧场、声学设计、演出后台区、排练区、贵宾接待室、室外幕墙等。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平面图规划设计、概念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被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上班),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期查询结果截图。
按上述要求携带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晋剧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2号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
联 系 人:魏红
联系方式:****-*******、135*****83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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