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L2018-013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姚店经开区
联系人:邢志斌 联系方式:130*****9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北关中国银行四楼
联系人:马生莉联系方式:186*****1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测、标准数据库建设、软件平台建设。(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294.6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3.供应商应具有陕西省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向采购人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成员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包括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相关材料。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8:00-12:00,14:00-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北关中国银行四楼 ;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5日15: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北关中国银行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马生莉
联系方式:186*****1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延安分行
账 号:********9351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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