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华桥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名称)已由 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光发改[2008] 0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光泽县华桥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光泽县华桥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泽县华桥中学校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68m2 、预算造价:238.5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和预算编制说明中调整的工作内容的施工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无 ;
2.6.2.设计单位: 福建逸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另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本省注册登记,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已在光泽县建设局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含临时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16日至2009年4月22日,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0分至 5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光泽县二一七路44号(光泽县建设局)一楼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汇款、转帐、现金或其他的方式存入指定帐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 年 4月 29 日 9 时 0 分,提交地点:光泽县建设局四楼(光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光泽县华桥中学 ;
地址:光泽县华桥乡 ,邮编: ;
联系人: 江校长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楼607室,邮编: 353000 ;
联系人: 陈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光泽县建设银行 ;
帐户名称: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 ;
交易中心名称: 光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光泽县二一七路44号(光泽县建设局)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