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都新区人民防空多功能基地消防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燕都新区人民防空多功能基地消防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朝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建设的朝阳市燕都新区人民防空多功能基地消防通风工程已经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前期手续,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现就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朝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工程名称:朝阳市燕都新区人民防空多功能基地消防通风工程
3、工程规模:朝阳市燕都新区人民防空多功能基地消防通风
4、建设地点:燕都新区抚兴街与抚利路交汇处的东北角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质量标准:合格
8、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4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共计579天(日历日)
9、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60000.00元)
10、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
2、 防化(通风)设备生产、销售、安装企业必须在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登记备案,具有辽宁省人防办颁发的辽宁省人防工程通风(防化)企业证书。
3、 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由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承担。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8:30时-16:30时)
2、报名地点: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华路三段16号309室)
3、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防伪公章2份)(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二级建造师证书或以上原件(5)辽宁省人防工程通风(防化)企业证书(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人须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7)社保局出具的五大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投标人可共同授权牵头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到现场投标报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地点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投标人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新华路三段16号309室)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 9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公告有关内容或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朝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公地址:朝阳大街三段58号
联系人:袁媛
联系电话:155*****709
邮编: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新华路三段16号309室
联系人:郭宇慧
联系电话:****-*******
邮编:122000
2018年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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