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康宁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精河县康宁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康宁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博州发改行政(2016)4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康宁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3.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康宁小区
2.工程规模:配套基础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建造员](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02月09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02月15日 1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2月10日至2018年02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标签: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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