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弱电工程
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弱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弱电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府前街与新兴东街交汇处东北角。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9752.67平方米,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2.3合同估算价为 6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18年3月9日开工至2018年4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5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 2018年2月1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投标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2月9日至 2018年2月1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9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柳城路二段53号
联 系 人:马晓东
电 话:139*****080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 系 人:王冬敏
电 话: 0421—******* 183*****225
2018年2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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