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JZBHRBJL18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已由《明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准通过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明政发[2018]6号)等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明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明水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计划投资约4873.70万元)
2.5建设规模: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明水县崇德镇东侧;东临通泉乡,南至通达镇,西与光星村土地接壤,北至庆丰村。项目区总面积为3522.2451hm2。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计划工期:2018年04月01日至2019年05月01日,总工期395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9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按国家法规要求投标人须从“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库”里公开招标选取,具有法人资格。并且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月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9日至2018年02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4号。现场报名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四证合一”则不需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1名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名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名监理员岗位证书、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证企相符)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
4.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2月至今)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的佐证材料,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4.3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近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票据原件,并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和其它项目班子成员近6个月以上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业章)及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供社保锁或网上可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代理公司将现场进行确认,如提供网址查询不到,视为报名无效)
4.4投标报名需要的某些文件如无法辨识或对某些资料有异议,投标人需提供出具材料单位的经办人及固定联系电话、招标公司需要的其它验证手段或到现场进行进一步核实,如无法联系上联系人核实相关材料或验证后材料有问题,有权暂拒绝报名,至到报名有效期内核实有效后可重新报名。
4.5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需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单位企业锁(现场核实人员证件之用),逾期不予受理。(注:报名时复印件需要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两套),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8年02月09日至2018年02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4号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
黑龙江国土资源厅(http://www.hljlr.gov.cn/)8.其他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招标人:明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明水县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4号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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