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吉安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2017年度吉安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谈判邀请函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吉安市渔业(渔政)局
联系人:吴春林  联系电话:158*****294
2、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超   联系电话:****-*******
3、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度吉安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标段号

项目

采购预算(万元)

吉政采〔2018〕11号

2017年度吉安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36




4、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第三章):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省级及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省级及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展示。
5、谈判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成本
(1)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
(3)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以下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①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71*****100*******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②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户:143*****040004207
开户行:农行吉安禾埠支行
(4)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0:00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殖放流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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