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水库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
青山水库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
青山水库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山水库一级保护区围网工程
2、工程地点:葫芦岛市境内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4、投标保证金:2万元
5、要求工期:2018年03月15日至2018年06月15日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长度30公里,立柱宽度3米,平行五道刺网,交叉一道。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8年02月09日—2018年02月13日,8: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齐安雅居20-2E门市,首创象墅西门对面)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6)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开标时, 必须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联系电话:****-******* 151*****115
2018年02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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