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住宅楼及配套商业、地下车库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3#住宅楼及配套商业、地下车库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金村镇大岭头村回迁安置2#、3#住宅楼及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已由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市发改投资发【2015】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金村镇大岭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泽州县金村镇大岭头村回迁安置2#、3#住宅楼及配套商业、地下车库施工监理 2.2招 标 人:泽州县金村镇大岭头村村民委员会 2.3建设地点:北环路南,规划枣园路西 2.4招标编号:ZXYZB-2018-013-02 2.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5644.23m2 2.6投 资 额:23600万元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8监理周期及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保修阶段为竣工验收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文博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及2017年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拟派往现场的项目监理组人员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派往现场人员数按晋建建字[2007]199号文件执行);(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8)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下载页。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9时00分,地址:晋城市文博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者或未送达指定地点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州县金村镇大岭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8*****1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话: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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