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交通干线和重点河道绿化造林工程二标段
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交通干线和重点河道绿化造林工程二标段
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交通干线和重点河道绿化造林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交通干线和重点河道绿化造林工程 已由 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东办发【2017】9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豫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县大豫镇市级骨干河道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850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造价约490万元;二标段工程造价约3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2.5本标段工期要求:60日历天(必须保证在2018年6月底前完工,2018年9月底前验收通过)
2.6合同估算价: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交通干线和重点河道绿化 造林工程一标段 | *******.82 | |
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交通干线和重点河道绿化 造林工程二标段 | *******.60 |
2.7 其它: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时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7">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8 投标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万元以上(含25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2月9日起。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255 元整/标段。
********5">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室)。
********6">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7">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豫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大豫镇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王爱民 联 系 人:吴林林
电 话:137*****698 电 话:187*****665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71@qq.com
2018年2月9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权利 | 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满分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5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0%、91%、92%、93%。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1)投标价平均值J的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J;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J值(含等于)且参与了J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L的计算); (3)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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