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永泰县城区环卫管理一体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永泰县城区环卫管理一体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泰县城区环卫管理一体化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永泰县公告时间2018年02月09日17: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2月10日08:30至2018年02月24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2日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开标厅
预算金额¥181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英
项目联系电话 电话:****-******** ,传真:0591-********
采购单位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盛、187*****85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丽英、138*****183
附件:
附件1*******EA9556"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350125]HW[GK]*******.docx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泰县城区环卫管理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泰县城区环卫管理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350125]HW[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英

项目联系电话: 电话:****-******** ,传真: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

联系方式:叶盛、187*****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丽英、138*****1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永泰县城区环卫管理一体化项目

数量:5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项目为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的永泰县城区清扫保洁(含一类、二类和三类保洁)、垃圾转运站管理及城区垃圾外运、城区公厕清扫保洁等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投标人需提供企业经营活动场所证明材料及参与本项目人员列表名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列表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10日 08:30至2018年02月2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楼2层5-2单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不适合)。节能产品,适用于(不适合),按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不适合),按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不适合)。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打印件佐证。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监督人员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以上政策如在公告期间有变更、修改,则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最新的政策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环卫管理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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