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攸水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攸县攸水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攸县攸水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攸县攸水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审【2017】266号、攸发改招【20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备解决 ,招标人为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攸县攸水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道路及排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攸县春联街道柘合社区;
2.3 规 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区间道路、人行道、给排水工程、景观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预算金额约为578.56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处于有效期,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5.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3月5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3月05日09时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详见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9.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2017】74号文件要求:一、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施工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6">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攸州大道与长鸿路(原国资源土局)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89*****1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423号乾城大厦A座1001室
联 系 人:秦女士 刘先生
邮 箱:********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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