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乡护理院1#b2#康复楼工程招标公告

清河乡护理院1#b2#康复楼工程招标公告

怀宁县清河乡护理院1#,2#康复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宁县清河乡护理院1#,2#康复楼工程已由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怀发改许可【2015】1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3%27%,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怀宁县清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皖H*******

2.2项目名称:怀宁县清河乡护理院1#,2#康复楼工程

2.3建设地点:怀宁县清河乡

2.4工程概况:怀宁县清河乡护理院1#,2#康复楼工程,怀宁县清河乡护理院土建部分:1#康复楼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6m,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228.9m2,怀宁县清河乡护理院2#康复楼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66m,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20m2 ;安装部分包含:照明部分、弱电部分监控与信号呼叫部分、强弱电桥架部分、火灾自动报警部分、喷淋及消火栓部分、给水(冷热)及排水部分,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735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元(其中自筹资金为*******.11元)。

2.7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8招标类别:建筑工程-施工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须包含自 2015年 2月到 2018 年 2月的时间段)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业绩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入库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2月 11 日至2018年2月15 日17:30(北京时间)前登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qzbcg.org/front_hn)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于网上缴纳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2本项目只接受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临时注册手续,详见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qzbcg.org/front_h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征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联系电话:****-*******,联系人: 檀志伟。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405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0,QQ:********00。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上传、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0,24小时服务QQ:********00。

7.3投标人制作资格审查材料时请插上数字证书,从诚信库中挑选相关资料。

7.4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7.5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7.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7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7.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7.9本项工程严禁挂靠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理: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0付款方式:财政资金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款;自筹资金付款方式为六年,第一年付全额自筹部分的10%,第二年付至30%,第三年付至50%,第四年付至70%,第五年付至90%,第六年全部付清。

8.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 179*****0288

8.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8.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怀宁县清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怀宁县清河乡

联系人: 王育红

电 话: 139*****0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

联 系 人: 陈 根

电 话: 138*****852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康复 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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