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项目通信管道工程第10标段施工招标
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项目通信管道工程第10标段施工招标
报名时间:2018-2-12 00:00:00 到2018-3-6 00:00:00
开标时间:2018-3-15 09:00:00
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项目通信管道工程
第10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简称“莲株”)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8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25%和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莲株公路起于湘赣两省交界的莲花冲,止于株洲市红旗立交桥东,全长50.384km。主线起点至醴陵段全长18.078km,由原二级公路改建为双向四车道标准的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主线醴陵至终点段全长32.306km,改造升级为双向四车道标准的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4.5m,设计速度100km/h。
本次招标范围为莲株高速公路项目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其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6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的从业单位,[A1] 已申领湖南省交通电子招投标CA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A2]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A3] 的相应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 (即利益相关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评标,详见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 (见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dzztb.hnjt.gov.cn/hnjthy)中,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后,在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IE浏览器中打开此网页(http://dzztb.hnjt.gov.cn/hnjthy/download/莲株高速管道工程图纸.rar)下载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电子版图纸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费用一次性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项目执行人指定账号到账时间为准)至项目执行人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莲株高速公路项目部
账号:1814 3201 0400 03206
5.4投标人应及时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形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 U 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随机分配标段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和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7.2本次招标的只有一个标段,不进行随机分配标段。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上发布,公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附件4:项目建设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项目执行人: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人地址:株洲市金山工业园金山路莲株高速
邮编:412000
联系人:张先生汤先生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分项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彩色扫描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表2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万元 |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表3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业绩要求 | |
通信管道工程 | 10 | K1093+829~K1144+134.918 | 全长50.384km 长链78.207m | 管道线路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交工过2个高速公路预埋管线工程合同段,每个合同价格400万元及以上。 |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招标工程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表3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序号前2位进行评审。
3、投标人发布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的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招标公告附件1表3业绩最低要求)的规定。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由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彩色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交工验收证书的主要工程量信息不能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表3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分包业绩证明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出具。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
6、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具体日期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合同专用条款第18.3款规定。
7、业绩以合同结算价为准。合同结算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8、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 (17)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8)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9)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
注:1.第(11)、(12)、(13)、(16)项以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
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招标工程类别 | 职位 | 职称 | 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个人业绩 | 人员数量(人) |
通信管道工程 | 项目经理 | 中级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担任过一条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或高速公路预埋管线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总工,或副总工 | 1 |
项目总工 |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④]或电子、通讯与自动化控制技术专业) | /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1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4.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5、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附件2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信用等级较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 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工程标段与开标工程标段一致;
b.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项目执行人查验,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电子版中。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 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d. 投标函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一致。
e.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 投标人填写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和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规定;
(4)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规定;
(7)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已经进行核实,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发布的信息相符,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0分;
(2)项目管理机构:0分;
(3)投标报价:99分;
(4)其他评分因素:信用评价:1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分 ;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0分 ;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价得分);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分
信用等级评分表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AA | 0.5 | 0.3 | 0.2 |
A | 0.3 | 0.2 | 0.1 |
B、C | 0 |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有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但当年无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时按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⑥]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随机分配标段办法一、随机分配标段规则
随机分配标段开始之前,招标人应现场宣读随机分配标段规则,参与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
(一)各方应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分配标段活动有序进行。
(二)具体摇号开始之前,公证人员应当场出示并宣读摇号器具(摇号机及号码球)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查摇号机和摇号球,并进行两次试摇号后,宣布摇号机运转情况。若投标人对摇号器具有异议,应当即提出。
(三)如遇摇号器具发生故障,导致摇号过程中断等特殊情况时,发生故障之前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故障排除或更换摇号器具后,招标人继续后续的摇号。如在摇号现场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摇号器具,招标人将另行安排摇号时间,并通知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摇号。
(四)各方应认可随机分配标段产生的结果。摇号完毕,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员三方当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标段分配结果。
如投标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提出,招标人应现场予以解释。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现场监督人员现场裁决,各方对裁决意见应遵照执行。
二、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确定
只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分配标段资格。
三、随机分配标段
按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投标人所投标段,相关信息应及时通过电子大屏幕或版式向投标人公布。当某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标段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招标工程类别的摇号,具体操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各标段的号码球代码
按照某招标工程类别标段号从小到大的自然顺序排序,依次确定各号码球代表的标段号。如,某招标工程类别有3个标段,分别是G6标段、G7标段、G10标段,则可设定号码球“01”代表 G6标段,号码球“02”代表 G7标段,号码球“03”代表G10标段。
第二步:确定各标段的投标人数量
1.根据招标工程类别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各标段投标人数量X,Z为取得某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M为该类别的标段数。
⑴当按算术平均法计算X没有余数时,各标段的投标人数量X=Z/M;
⑵当按算术平均法计算X有余数Y时,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摇出Y个号码球,每次摇出的号码球代表该标段相应增加一个投标人。比如,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为01、02,相应的标段号为G6、G7,那么表示G6标段、G7标段各增加一个投标人,即G6、G7标段投标人数量各为X=ROUNDDOWN(Z/M,0)+1,其它标段的投标人数量为X= ROUNDDOWN(Z/M,0),ROUNDDOWN为向下舍数字函数。
2.准备相应号码球
按照各标段投标人数量准备标有相应数字及数量的号码球。如, G6 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5家,即要准备5个标有数字“01”的号码球;G7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6家,即要准备6个标有数字“02”的号码球;G10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6家,即要准备6个标有数字“03”的号码球……
第三步:随机分配投标人的标段号
首先,摇号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然后,摇号确定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最后摇号确定具有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一)摇号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
一)分别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和该团体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
1.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
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组成的利益相关体。
按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的多少(含奖励增加数量)排序,可投标段总数多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相同时,按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最早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排序,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
2.确定该(某)团体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
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是指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的任意一家投标人。
按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分别确定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相同。
二)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
1.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根据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确定摇出H个号码球,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分别代表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按分配顺序号对应的投标人所投标段号,获得购买多个标段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按分配的顺序号摇出的多个号码球代表该投标人相应的标段号。
2.下一摇号顺序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摇号前,补充摇出的号码球使摇号机内有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但若同一号码球摇出的次数等于该标段投标人数量时,不再补充该号码球),依上述步骤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直至分配完所有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所有投标人的标段号。
比如,标段总数M为10,号码球01-10分别表示1-10标段 某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为3, 则摇出3个号码球,其中有一家投标人可投标段数为2,其摇号顺序为1,如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依次为05、08、02,那么表示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摇号顺序为1的投标人(可投标段数为2)可投05.08标,摇号顺序为2的投标人可投02标。在为下一位摇号顺序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摇号前,补充05、08、02号球投入摇号机(若2标段共4家投标人,02号球已经摇出4次,则不再补充02号球,此时摇号机内仅有9个球),依前步骤分配下一摇号顺序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的各个投标人的标段号。
(二)摇号确定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1.摇号顺序号
按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摇号顺序号。
2.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等于标段数(M)时,其可投标段号即为招标标段号。
3.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小于标段数(M)的标段号分配。
按第1项确定的摇号顺序依次摇号确定投标人的标段号。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根据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摇出H个号码球,摇出的号码球则代表该投标人的可投标段号。
下一投标人分配标段前,补充摇出的号码球使摇号机内有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但若同一号码球摇出的次数等于该标段投标人数量时,不再补充该号码球),依前步骤摇出下一位投标人的可投标段号,直至确定所有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例如:标段总数M为10,,号码球01-10分别表示1-10标段。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为2,则摇出2个号码球,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依次为08、05,那么表示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该投标人可投8、5标。在为下一位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摇号前,补充08、05号球投入摇号机(若8标段共4家投标人,08号球已经摇出4次,则不再补充08号球,此时摇号机内仅有9个球),依前步骤确定下一位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三)摇号确定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1.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按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2.投标人的标段号分配
将取得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所有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Z)减去已确定标段号所剩余的其它全部号码球投入摇号机,按第1项确定的摇号顺序号依次摇号分配,号码球对应的号码代表该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标段号。
五、摇号结果的确认
1、每个号码球摇出后,招标人应及时登记摇号结果并当即通过大屏幕或版式向投标人公布。摇号完毕,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员三方当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标段分配结果。
2、若在随机分配标段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附录4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
3、利益相关企业应被分配至不同的标段。
4、公证人员现场宣读公证词,并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
5、招标人对整个随机分配标段活动全程摄像存档备查。
附件4
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高速公路项目
1.2项目建设意义:
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公路是莲易公路的一段,项目的改扩建对促进株洲南四县(市)的经济发展,完善我省高速公路路网,进一步加强湘赣两省经贸交流,提高区域内交通通行能力,构建快捷城际通道,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并提升原莲易公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和交通一体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3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起点位于湘赣省界醴陵莲花冲K1093+829,与G320江西萍乡段对接,终点K1144+135位于株洲市区红旗立交桥东侧。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湖南省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1.4地形、地貌
路线走廊带位于湖南省醴陵市与株洲市,地势总体西高东低。最高黄海高程159m,最低高程51m,地面标高一般在80~120m之间,地貌类型以丘陵和丘岗为主。沿线地形地貌特征分区主要有:红层盆丘陵地区、风化花岗岩丘陵区、板岩丘陵区等地貌,场地相对高差不大,地形起伏较小,构造剥蚀作用强烈,植被较发育。
1.5 工程地质
1.5.1 区域地质构造与地震
地质构造: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和已有莲易公路勘察资料,路线走廊带位于醴茶红层盆地和燕山期板杉铺岩体,构造形迹主要呈近北北东至北东向展布,其控制了测区山体、岩层、断裂等主要走向。项目区内新构造运动微弱,表现为间歇性上升,对路线工程影响小。勘察区内存在的主要小断裂为:
F1:走向北东19°,与路线夹角83°,分布于K1112+600;
F2:走向北东37°,与路线夹角70°,分布于K1139+130;
F3:走向北东40°,与路线夹角75°,分布于K1139+530;
F4:走向北东25°,与路线夹角78°,分布于K1140+400;
F5:走向北东48°,与路线夹角65°,分布于K1141+280。
构造走向以北东为主,构造走向整体和路线交角较大,对路线工程影响较小。
地震: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路线所经地域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依据《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的规定,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可采用简易抗震设防,但重要构造物应做抗震设计。
1.5.2不良地质现象
沿线的不良地质主要表现为软土、滑坡、滑塌或崩塌,特殊性岩土主要为全风化花岗岩。
软土:①一般情况下,分布在冲沟、洼地或池塘中的,受地表水的长期浸泡,多属黏性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厚度一般2~3m以内,范围较小;②花岗岩地区,由于全风化花岗岩厚度大,砂性重,透水性较好,所以在地势平坦的低洼积水地段,受地表、地下水的长期浸泡,多呈现软弱土的工程性质,厚度一般较小,勘探揭露厚度多在2~3m以内,但其范围一般较大;部分地段厚度稍大,约3~5m,本次勘探揭露此类性质的软土分布范围较广。
滑塌或滑坡:主要有三种类型:①残坡积层的滑塌或滑坡,发生在边坡体的残坡积土(成分为粉质黏土和碎石土)中,规模一般不大,属于浅层滑塌;②基岩的顺层滑坡,发生在边坡体的岩层中。路基开挖后,边坡岩体易呈临空状态,地表水沿节理裂隙渗入岩体内。在这样的顺向坡中,一方面发育的节理裂隙切割岩体,降低了岩体的整体性,另一方面下渗的地表水软化岩体内泥质含量高的岩层面或软弱夹层面,降低层面的抗剪强度,同时地下水对边坡体产生后缘推力、底面顶托等作用,从而使边坡体沿软弱面(滑动面)顺坡向向下滑动。③花岗岩残积层滑坡:花岗岩风化后形成的残坡积层遇水易崩解、软化,具有弱膨胀性,自身抗冲刷能力极差;坡面在遭受降雨的强烈冲刷时,在山坡坡面上易浅层或深层的滑移。
全风化花岗岩:拟建线路花岗岩广泛分布,约占线路里程的60~65%。风化后的花岗岩常常具有以下特点:①形成的残积物按工程分类为粉土质砂,呈颗粒松散的砂泥质结构,雨水易崩解、软化,具有弱膨胀性,自身抗冲刷能力极差;②含有较多的云母片,在地势平坦或低洼积水地段,受地表、地下水的长期浸泡,多呈现软弱土的工程性质;3、垂直节理裂隙发育,差异风化(球状风化、囊状风化等)现象严重,残坡积层厚度差别较大;4、液限偏大,粉砂质含量高,强度指标不大,抗变形稳定性及水稳定性差,粘结力小,结构松散,水稳定性差,承载力较底。
1.6气象、水文
项目区域属中亚热带大陆季风湿润气候区,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冬季少寒冬,夏季多酷热,秋季晴朗温暖,春末初秋少雨多旱。境内年平均气温16.0~17.5℃,一年中七-八月份气温最高,一月份气温最低。多年平均降水量1218.5~1473.5毫米,雨水大多集中在4~6月,易遇夏秋连旱。区域无霜期272~304天,日照时数 1347.3~1615.3小时,霜冻出现在十二月至次年三月,以一月最多。
线路区发育湘江的1级支流渌水及数条小溪流,水系较发育,以长年性溪流为主要地表水体;水位、水量随季节性变化大,小溪流多具暴涨暴落特点。
根据地下水赋存条件,水理性质及水力特征,项目区地下水可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两种类型。
松散岩类孔隙潜水:赋存于第四系残积坡积、冲洪积层中的碎石、粉砂、砾砂层等松散层内。区内的风化花岗岩残坡积层,砂性重,透水性较好,其富水性较好,但水量一般较小,随季节变化明显;渌水及其支流一级阶地砂砾卵石层,与河水相连通,互为补给、排泄,较丰富。
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变质后形成的沉积碎屑岩(板岩)的各种裂隙及断裂密集带附近。板岩受各种构造运动影响,节理裂隙一般较发育,其中泥质结构的板岩由于裂隙多被风化后的泥质物充填,不利于降雨下渗,富水性较差;砂质结构的板岩地层透水性及富水性较好,地下水较丰富。
1.7沿线环境敏感区(点)重要设施的分布及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路线经过的县市虽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但路线走廊带绝大部分路段处于人类活动长期作用的地方,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基本上已遭到破坏,珍稀濒危动植物存在的可能性很小。本项目路线所跨渌江河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设计中考虑减少水污染措施。路线局部路段集镇房屋较密集,设计中考虑了减少声环境污染的措施。
1.8沿线土地资源状况及对项目的影响
醴陵市2010年土地总面积2157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3.30亩,其中农用地1854.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86%,建设用地215.73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0%,未利用地86.4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4%。株洲市芦淞区2010年土地总面积143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0.77亩。
针对本项目耕地资源缺乏的特点,项目设计中应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利用地形,避免大填大切,合理取弃土,尽量少占用和分隔良田、林地,将征用土地数量作为路线方案比选重要指标。
1.9筑路材料供应、运输情况及对项目的影响
沿线筑路材料比较丰富,四季宜采,大多离线位较近,运距不远,以购买为主,亦可自采。石料、砂:本项目沿线石料较丰富,主要石场有栗山坝大石桥、株洲白关镇泉源石场、板杉乡寨下石场、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萍洲采石场。区域内有湘江、渌水,湘江均匀分布着比较多的砂、砾石料场,储量丰富。
钢材、水泥、沥青、木材:钢材、水泥可从株洲市、湘潭市、醴陵市、江西萍乡市等地方购买;木材可就近解决;沥青可购买国产或进口优质沥青。
工程用水及用电:沿线水资源丰富,运距近,采运方便,基本满足工程用水。
沿线电力情况供应良好,工程用电可与地方电力部门协商解决,建议自行准备部分发电机,以备急需。
运输条件:项目区内主要公路有醴茶高速公路、醴潭高速公路、老G320等,可利用作为本项目的纵向施工便道。横向施工便道的设置部分可基本利用原有地方乡村道路改造,部门路段需修建施工便道。
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莲花冲至醴陵段由原二级公路改扩建为双向四车道标准的一级公路,与G320江西萍乡段准一级公路对接,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路线长度(K1093+829~K1111+829)18.076km。醴陵至建宁隧道西出口段由原二级公路改扩建为双向四车道标准的高速公路,建宁隧道西出口至红旗立交桥东侧将原老路为24.5m的一级公路路面进行改造升级为高速公路,与醴茶、浏醴高速形成高速路网,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长度(K1111+829~K1144+134)32.306km。
本项目全长50.382km,路基土石方427.18万m3,路面50.382km,全线桥2720.4m/ 28座,隧道270m/1座(双洞),涵洞172座,通道155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座。沿线设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其中包括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治超站1处、路政中队1处、交警中队 1处。
7.2各标段划分及其主要工程数量
见附表1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公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
第 10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8.计划工期
本项目通信管道工程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暂定:2018年4月10日开工。
附表1
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公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
第10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序号 | 工程项目 | 单位 | 10标段 | 备注 |
1 | 人(手)孔 | |||
双向分歧人孔 | 个 | 55 | ||
单向分歧人孔 | 个 | 51 | ||
直通人孔 | 个 | 14 | ||
手孔 | 个 | 143 | ||
2 | 管道工程 | |||
铺设12孔Φ40*3.5硅芯管 | m | 31139 | ||
铺设9孔Φ40*3.5硅芯管 | m | 1400 | ||
铺设6孔Φ40*3.5硅芯管 | m | 21415 | ||
1孔Φ110*5mm钢塑管 | m | 255 | ||
2孔Φ110*5mm钢塑管 | m | 1835 | ||
3孔Φ110*5mm钢塑管 | m | 100 | ||
4孔Φ110*5mm钢塑管 | m | 870 | ||
5孔Φ110*5mm钢塑管 | m | 80 | ||
6孔Φ110*5mm钢塑管 | m | 310 | ||
4Φ88*4mm钢塑管 | m | 60 | ||
顶管施工2Ф110×5mm钢塑复合压力管 | m | 45 | ||
顶管施工4Ф110×5mm钢塑复合压力管 | m | 80 | ||
顶管施工5Ф110×5mm钢塑复合压力管 | m | 30 | ||
铺设1Ф110×3.2mmUPVC管 | m | 1192 | ||
4 | 过桥管箱 | |||
聚氨酯复合桥架(4000*250*150*2mm,含托架) | m | 1994 | ||
聚氨酯复合桥架(4000*200*100*2mm,含托架) | m | 535 |
注: 本表仅用于介绍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使投标人有一个大致了解,不作为投标及工程实施工程量的依据,具体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
[2]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 (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
[④]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⑤]为方便阅读,本文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正文不加修改地引用(宋体字部分),修改部分采用黑色字体加粗。
[⑥]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