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除盐水装置双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除盐水装置双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除盐水装置双膜技术服务(招标编号:CSIEZB1********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7">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煤制油分公司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原水制除盐水系统设计规模为4000m3/h。主要设备为24套超滤(1320支超滤膜)、反渗透16套(4608支反渗透膜)、浓水反渗透4套(1152支反渗透膜)以及配套离子交换器,需投加辅助药剂,防止超滤、反渗透膜元器件结垢、污堵,离子交换床再生频繁、树脂中毒等问题出现,影响正常生产运行。由于各辅助药剂性能差异性大,投加量控制、水质监督、分析方面专业化强,为保证装置稳定运行,拟委托专业化公司开展双膜、离子交换等技术服务相关工作,以确保水质达标,满足生产需要。

2.2招标范围:

提供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双膜及离子交换装置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配备现场技术服务人员4名,负责:

(1)提供原水制除盐水系统各项水质检测服务。

(2)提供原水制除盐水系统运行数据的监督、分析、控制的技术指导服务,提供系统故障预警和参数调整建议,负责运行期间各种技术资料、方案的编制;

(3)分析双膜压差变化、趋势,提供超滤、反渗透膜在线化学清洗服务,提供反渗透膜及超滤膜的离线清洗服务,提供超滤膜的断丝检测及堵丝服务,提供纤维过滤器污堵后的化学清洗服务;

(4)提供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离子交换树脂的失效分析、试验检测服务,及再生技术指导服务。

(5)提供除盐水制原水系统所有药剂的投加服务,并提供投加量及投加方式的指导服务;

(6)针对现场工艺流程缺陷,提供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全系统技术改造建议与方案;

(7)提供加药间、药剂储存房间的卫生、设备等管理服务;

(8)提供所供药剂的运输、卸载及空桶回收服务;

(9)提供加药设备的标定技术指导,负责加药设备的管理;

(10)提供双膜、离子交换理论知识及现场实际操作,现场药剂相关知识、使用安全保护知识等相关培训。

2)配备技术服务所需的药剂、设备及快速分析化验仪器等:

(1)根据工艺流程及技术服务范围,提供3年装置所需进口品牌药剂,包括原水反渗透膜用阻垢剂、浓水反渗透膜用阻垢剂、常规非氧化性杀菌剂、有机溴非氧化性杀菌剂(不少于非氧化性杀菌剂总量的二分之一);提供反渗透膜及超滤膜的专用化学清洗剂(盐酸、氢氧化钠及次氯酸钠除外);

(2)提供反渗透及超滤加药系统所需的加药泵;

(3)提供两套反渗透膜离线清洗设备;提供两套超滤离线清洗设备;

(4)提供超滤断丝检测设备及超滤堵丝所需药剂、设备及工具;

(5)现场设置分析化验实验室,配备相关实验设备;

(6)反渗透膜及超滤膜离线清洗时,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膜(反渗透备用膜脱盐率不低于97%),保证生产不受影响;

(7)配备便携式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ORP表、便携浊度计、余氯检测仪、PH检测仪、SDI检测仪、电导笔、硬度检测仪等;

(8)提供水处理在线监测终端传输设备及软件1套,通过手机客户端查询实时数据。

2.3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内容,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4质量要求

1)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1)原水反渗透回收率不低于75%,浓水反渗透回收率不低于60%;

(2)原水反渗透产水量不低于230m3/h,浓水反渗透产水量不低于175m3/h;

(3)原水及浓水反渗透化学清洗每3个月不多于1次;

(4)原水及浓水反渗透跨膜压差≤0.1Mpa;

(5)原水及浓水反渗透保安过滤器滤芯更换周期不少于2个月;

(6)除盐水装置工艺指标要求(详见第四章“工作范围及要求”2.1.1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工艺指标要求)。

2)购买标书后,投标单位在招标方现场取进水水样进行分析化验,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分析化验报告。招标方全程跟踪取样过程并确认。如投标方不能出具分析化验报告及招标方出具的取样确认单,则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水处理药剂生产、销售、服务,或水处理技术服务其中之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代理商需提供进口膜用药剂厂家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原件);

4)提供进口品牌药剂生产厂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且营业执照经济类型为外国法人独资或港澳台法人独资(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提供产水能力2000m3/h及以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双膜药剂服务1年及以上的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服务合同或包括服务条款的双膜药剂销售合同,并提供业绩单位服务证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公司公章);

(2)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内,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双膜药剂销售业绩至少1项(产水能力2000m3/h及以上装置使用)。(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4名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水处理服务经验至少1年(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业绩单位服务证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公司公章;服务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如代理商投标,技术服务业绩、销售业绩应为代理商自身取得的业绩或其代理品牌厂家所取得的业绩;技术服务人员应为代理商或其代理品牌厂家现任正式员工。

6)纯进口药剂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代理的膜用药剂原产地证明、进口药剂报关单(提供复印件);国内生产的进口药剂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膜用药剂复配所需单剂的产地证明,要求单剂采用进口品牌,并提供单剂的进口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进口药剂报关单),进口品牌单剂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进口品牌生产证明文件(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进口品牌自产证明原件);

7)由GE、海德能、东丽或陶氏膜厂家(其中之一)提供与品牌药剂的匹配性或兼容性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8)提供品牌药剂在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的认证材料(提供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4日8:30-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313日上午9:30,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国际交流中心2层董事会议室(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Tel: +86 (0)951 6871 888–688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李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李越堃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膜技术 装置 除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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