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扫描服务招标公告

档案整理、扫描服务招标公告




附件: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档案整理、扫描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ZJGJHY2018-J-001

二、谈判内容:

1、服务名称:档案整理、扫描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48万(人民币)

3、服务地点: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人民中路30号

4、服务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

三、服务内容: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档案要规范整理、扫描服务,需要整理、扫描服务的档案的数量及品种详细情况如下(档案数量为两年数量):

档案服务类别

档案数量

限价单价

企业登记开业、变更、注销、补换照、备案、警示、迁移、异常名录移出等企业档案整理,文书档案、动产抵押备案档、行政执法案件档案整理(上述档案材料页数在20页内及20页的)

21000

2.3

企业登记开业、变更、注销、补换照、备案、警示、迁移、异常名录移除等企业档案整理,文书档案、动产抵押备案档、行政执法案件档案整理(上述档案材料页数在20页以上的)

80000

3.5

文书档案、行政执法案件档案、动产抵押备案档案等档案扫描

90000

0.22

文书档案、行政执法案件档案、动产抵押备案档案等档案装盒、录入台账、数据入库

9000

3

打印档案封面

500

2

扫描后入盒、上架(无需贴标签的)

60000

1

拆盒、装盒、打印标签、贴标签、上架

15000

2.7

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完成数量为准,报价在报总价的同时,还需以各项服务的单价进行分项报价,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各项工作量乘以相应的报价单价结算。各项服务单价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工作要求:

1、整理内容:对纸质档案进行整理、修复、部分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

2、整理要求:企业登记档案、动产抵押备案档案等专业档案案卷所有材料按卷内目录顺序对材料进行分类和排序,每页有文字的材料应编敲页码,卷内应无金属物(档案专用不锈钢订书钉除外),装订线左侧不应压字。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修补。纸张材料不足A4纸的应当粘贴在空白A4纸上加盖骑缝章再装订。每卷材料20页内的采用档案专用不锈钢钉装订,超过20页的采用三孔一线装订。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定规范完整。文书档案整理要求参照专业档案,另需每卷首页编写全宗、单位、件号、页数。

3、扫描要求:符合档案专业要求及档案专业软件之配套格式,图像清晰、完整。

4、文书档案、行政执法案件档案、动产抵押备案档案装盒、录入台账、数据入库及上架:档案扫描后,按年度、单位、件号先后顺序装盒、上架,并按要求完成背签。按档案局规范要求录入台账。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应及时进行在线和脱机相结合的备份方式。

数据入库、备份:用验收合格的电子目录导入档案综合管理系统中,图像文件导入磁盘阵列相关的文件夹中。

脱机备份:以全宗为单位刻录光盘,分别A、B盘二份备份。

5、拆盒、装盒、打印标签、贴标签、上架要求:扫描结束后,材料按档案号先后顺序进行排架、装盒,材料入盒需在盒内目录内标注,标签打印、粘贴规范。

五、整理的标准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

3、《江苏省工商专业档案管理办法》

4、江苏省、苏州市档案管理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标准。

六、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与采购单位签订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的保密协议,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档案、资料的内容、信息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如违反,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法律责任。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于采购单位,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地向采购单位移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种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露、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七、履约验收、质保期、付款

1、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相互配合,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时完工。按时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

2、质保期:自档案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4、上述款项,采购单位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发票后着手安排付款,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八、 谈判响应单位报名资格条件:

合格谈判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购买谈判文件,完全符合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有过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汇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合同授予

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2、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参加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每日8: 30~11:00,13:00~17:00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河西南路18号港城车站二楼203室

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体现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2014年1月1日至今的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类似服务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

谈判申请人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捌百元整(?4800),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交纳账户: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7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十二、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2月27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的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2、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8年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3、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十三、履约保证金

成交单位需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备案前交采购方。

十四、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河西南路18号港城车站二楼203室

联系人: 孙晓林、张磊

电 话:138*****772 151*****913

2、采购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群力 联系电话: 138*****330

十五、监督部门: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六、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扫描 档案整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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