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2月12日09:02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2月12日08:30至2018年02月14日16:00 | ||
预算金额 | ¥2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297 |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深圳街与海口路交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史女士,173*****297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2018FZB7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深圳街与海口路交汇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73*****29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8:30至2018年0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
三、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H-2018FZB709
1.招标条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和服务期限:
(1)采购金额及内容:21万元;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智能楼宇及综合布线深化设计;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注。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资质。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成功案例设计规模在八万平方米以上;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加盖公章且有法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其真实性)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3.8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发售:
4.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资质、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加盖公章且有法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其真实性)原件及复印件可供查询、近三年类似业绩三项(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 11: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3月5日13:00分 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3月5日13:00分 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项目发布媒体:《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办 公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深圳街与海口路交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女士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联系电话:173*****297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办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29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并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8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8:30至2018年0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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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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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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