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武平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乙方: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4]F[GK]*******的武平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规格合同中另行规定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肆万陆仟零贰拾叁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甲方要求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并将整合成果上报至省厅,以便向国家级信息管理平台汇交。第一阶段(12月):完成房地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现势有效数据)整合工作(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安置房等公寓式综合楼)。第二阶段(2018年5月底)完成房产档案扫描入库,完成房地历史存量数据与现势有效数据的挂接,形成对每一单元均能完整体现从首次登记到现势有效状态,也能完整定位在宗地图上。第三阶段(2018年8月底)完成林权档案扫描入库、林权宗地图形矢量化,完成林权历史存量数据与现势有效数据的挂接,形成对每一单元均能完整体现从首次登记到现势有效状态,也能完整定位在宗地图上;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二楼;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招标文件建设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并形成《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2.完成房产档案扫描及城区房地数据整合并将成果迁移导入甲方现有使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在收到乙方的经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3.完成林权档案扫描及林权数据整合并将成果迁移导入甲方现有使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在收到乙方的经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4.项目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核算并书面确认最终结算的项目实际总价款,在收到乙方的经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款项。5.自验收之日起,数据运行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款项。剩余项目实际总价款的5%,待质保期(三年)满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额374602.3元。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2017年12月21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武平县履行。。

10、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见招标文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乙方: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八号楼二楼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2 10层C5、C6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董利成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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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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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平
联系方法:159*****033联系方法:183*****15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账号:****************6


签订地点: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签订日期:2018年02月12日

标签: 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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