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IoT智能停车平台软件及地磁设备招标公告
NB-IoT智能停车平台软件及地磁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清市NB-IoT智能停车平台软件及地磁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融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清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2月12日 10: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2月12日 14:30至2018年02月27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38号二号楼4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3月06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38号二号楼4层) | ||
预算金额 | ¥2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龚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融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大厦17楼、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霞盛自然村清盛大道旁(滨江中学与富贵世家一期之间,龙江公园对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长刚,158*****6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38号二号楼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龚,****-******** |
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融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清市NB-IoT智能停车平台软件及地磁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清市NB-IoT智能停车平台软件及地磁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WD(GK)*******-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融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大厦17楼、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霞盛自然村清盛大道旁(滨江中学与富贵世家一期之间,龙江公园对面)
联系方式:黄长刚,158*****6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龚,****-********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38号二号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货物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预算单价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手续 |
1 | 1-1 | NB-IoT智能停车平台软件及地磁设备采购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4000 | 否 | ||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设备安装、调试完初验合格后付总价(云服务器除外)的75%,完成终验后付总价(云服务器除外)的20%,剩余5%作为项目质保金,待质保期三年履约完成后结算。 云服务器第一年免费,从第二年开始采用租用模式,按照月租/年租的形式付费。 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的、足额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 ||||||||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 ||||||||
交付使用期: 采用分步实施,中标人需在合同签约后6周内完成平台及NB-IoT地磁的上线,8周内完成项目主体上线工作,14周内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产品的品牌、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和合价等。
4、投标人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含一切税金、设备的制造、技术资料费、包装、从中标人到采购人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及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所需零配件、安装材料的等一切费用。
5、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提出的主要技术性能、功能、配置、产品品质等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明可包括图片、说明书、技术特征、现场性能及要求、功能列表等,以便评委会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估。若未按要求填写者则视为非应答性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②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3、投标人必须具有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若未提供或有失信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6、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或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资格标准第3项】。注:(1)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并有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上述资格标准第1、2、4、5项要求的材料,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必须满足并提供上述资格标准第(3)项要求的材料,否则视为资格性审查未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4:30至2018年02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38号二号楼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38号二号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春节期间报名联系电话:135*****62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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