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珞璜电厂2018年二季度液氨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珞璜电厂2018年二季度液氨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珞璜电厂2018年二季度液氨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2-04046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二季度液氨单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委托对华能珞璜电厂2018年二季度液氨单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系统,液氨作为烟气脱硝SCR装置的还原剂使用。液氨储存、制备、供应系统包括液氨储罐、液氨蒸发器、稀释风机、混合器等。液氨的供应由液氨罐车运送,利用卸氨压缩机将液氨由槽车输入液氨储罐内,利用压差输送液氨到液氨蒸发器内蒸发为氨气,经氨气缓冲罐来控制一定的压力及其流量,然后与稀释空气在混合器中混合均匀,最后经喷氨格栅喷入烟道在反应器内进行脱硝反应。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台锅炉共有6台液氨储罐,其总储存容积满足6台锅炉设计条件下运行7天所需的液氨量。每台液氨储罐的容积为150m3。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 | 项 目 | 数量(吨) |
第一标段 | 2018年二季度液氨单价采购 液氨技术参数: 1.无色液体,氨含量≥99.8%,残留物杂质≤0.2%(重量法); 2.满足技术规范书验收标准。 | 700 |
第二标段 | 330 |
说明:
注1:标段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量为准。
注2:根据招标人实际液氨年度生产用量,招标人合同量兑现保证排序为第一标段足额兑现、但不保证第二标段足额兑现。若出现第一、二标段预估量完成供货后,需增加部分液氨用量优先向第一、第二标段低价中标人订货。
二、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并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所供品牌液氨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液氨销售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开具17%增值税发票资格。
(3)具有安全生产部门要求的相关资质;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液氨运输的能力;需具有承担运输液氨的危化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并能够制定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的运输方案,如因出卖人原因(不可抗力事件除外)未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需承担罚款或终止合同等相应处罚。(需提供承担运输液氨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液氨的槽车的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相关资质;)
(4)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2.2生产能力和业绩要求
(1)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投标人应具有年产或供应4000吨以上液氨的能力,近三年有2个及以上的不同电厂液氨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以及合同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所供液氨质量检验报告;
(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近三年有2个及以上的不同电厂液氨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以及合同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液氨质量检验报告;并提供生产商与其签订的保证年供2000吨以上液氨的协议;并提供特殊时段(液氨市场紧张时)必要的保障措施。
2.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液氨的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包括生产液氨的原材料中氢气和氮气生产工艺);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应提供其所供液氨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液氨生产商液氨的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包括生产液氨的原材料中氢气和氮气生产工艺);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多中一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必须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3.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3.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3.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及新申请CA数字证书用户,均须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中心”栏目,点击左侧“通知公告”栏目,点击右侧通知公告中标题为“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更新签章功能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查看并办理CA数字证书更新。
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12日9:00起至2018年2月25日17: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销售代理授权书(如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相关运输资质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3.5.5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
3.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7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2月12日9:00起至2018年2月27日17:0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4.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9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qq.com | 电子信箱: | hnzbysc@163.com |
联系人: | 熊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 |
2018年2月12日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试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客服中心:***-********、400-6611-700,崔念念:1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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