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乡市月山镇、白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谈判公告

2017年湘乡市月山镇、白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谈判公告


2017年湘乡市月山镇、白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2月12日


受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2017年湘乡市月山镇、白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湘乡市月山镇、白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8)038号

3、委托代理编号:XY2018-006

4、采购项目标的、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标段/品目号

涉及村(位置)

数量(单位: )

招标控制价(元)

第68标段

育塅乡:松岳村、育桥村、南水村、白杨村、扬名村、华坪村

泉塘镇:石狮江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672262.40

第69标段

龙洞镇:垦殖场居委会、石头村、建时村、乐昌村

梅桥镇:高新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658698.16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第68标段

2017年湘乡市月山镇、白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

土地开发工程

合格工程

1、工期要求:30天。

2、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69标段

2017年湘乡市月山镇、白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

土地开发工程

合格工程

1、工期要求:30天。

2、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③拟任项目建造师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④投标人在2016年度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考核评比中,被农业综合开发单位(指湖南省所有农业综合开发单位)通报评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不许投标本项目;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与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查实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⑤投标人中标后,不能变更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从报名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⑥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⑦请各投标人报名前先到项目所在地处踏勘现场、办理相关事宜。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自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新版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通过扫描二维码无法查询,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书、本人身份证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同时提交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3月1日10:30(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湘乡市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34*****730

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 舒建军 曾斯婉

电话(传真):****-******** 139*****180 135*****613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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