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吸毒检测耗材招标公告

2018年吸毒检测耗材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2018年吸毒检测耗材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2018年吸毒检测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2018ZGZC-C-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警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边天宇186*****521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主要购置吸毒检测耗材12000人份。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警用器材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原件(4)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20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2月28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00至2018年02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28日 13:00至2018年02月28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2月28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

5.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


标签: 耗材 吸毒检测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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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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