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乡村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及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岳普湖乡村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及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岳普湖乡村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及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乡村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及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农村改水防病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岳普湖乡村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及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包括编制实施方案、技术施工图设计等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
2.2本次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2.3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标段:岳普湖乡村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及级主、支管道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3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报送喀什地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2)本次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阿卜杜热西提·喀迪尔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晓君 联系电话:180*****957
监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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