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建招字[2018]第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赣州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赣江街道示范点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区发改投字〔 20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
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赣州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赣江街道示范点项目工程总承包,投资额约 4100万元,建设地点为赣江街道姚府里巷周边及杨判巷周边。
2.2建设内容为:在姚府里巷3个巷道口分别设置文化牌楼和景观石;打通姚府里与儿童公园、中联商城、狮子塘等通道;强弱电管线下地;改善道路路面和地下排水排污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并统一店招。在姚府里24号公房和26号私房位置,建设微型姚府主题文化公园,设置城市书屋,增设装配式公共厕所和垃圾分类收集点;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拆除柴间,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和停车棚;利用中段棚改用地增设简易停车场和非机动车位,并配建社区办公用房;利用儿童公园北侧棚改空地构建“拜将台文化长廊”,在杨判巷大公路路口设置牌楼;打通杨判巷至贺家坪、忠节营、府隍庙背、南市街的微循环通道,实现大社区微循环共享理念;建设两个小游园,含休闲桌椅、健身器材等,合理种植树木花草,满足居民群众需求;道路平整,管线下地,雨污管道分流,完善基础设施;对立面防盗网进行拆除,统一贴墙处理,空调、交接箱等进行装饰或遮挡;对整体立面风格进行提升改造,颜色按照传统街巷的风貌采用白色和灰色为主;增设消防设施;在两个小游园增设简易垃圾分类收集点,拟改建大公路35号市房地产开发公司30㎡公房,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在第四保育院东北侧的小游园处增设城市书屋,完善南侧原有厕所。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即EPC模式发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其中施工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室内精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等负责。
2.4工期:设计工期计
30日历天,施工工期计
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①设计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 ②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4.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施工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外省来赣的设计企业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年度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外省来赣的施工企业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 2月14日至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赣州市章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赣州市章江新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C区1楼)不记名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 其它
6.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发布。
6.2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刘小辉办公地址:
厚德路65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邹强/151*****712招标代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毛全熠办公地址:
赣州市梅关大道6-25号写字楼(丽江豪庭)后门联系人及电话:
刘玲/181*****664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城乡建设局
受理投诉电话:
****-******* 2018年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