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道路标示标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一期)(设计标段)
胡杨河市道路标示标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一期)(设计标段)
胡杨河市道路标示标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一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胡杨河市道路标示标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一期)经师发改发【2018】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建设资金来源师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胡杨河市道路标示标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一期)设计标段的设计团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胡杨河市道路标示标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一期)(设计标段)
2.2、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
2.3、招标内容:
胡杨河市10个路口安置标示标牌、红绿灯及电子警察等设施。其中:幸福路3个十字路口、奎屯路4个十字路口、新华路3个十字路口,合计:40个指路牌、40个街铭牌、40个路口人行横道指示牌、40个人行信号灯、40个机动车信号灯、40个电子警察系统的设计团队。
2.4、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施工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工作的团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 (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类似项目的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从事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4>、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六人(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单位在编员工(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社保证明材料。
2、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的单位,请于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确认后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兵团建设局的外部企业登记手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单位须有区外进疆企业信息登记。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新疆胡杨新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
联 系 人:伍晓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胡杨新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A座18楼
联 系 人:唐 涛
联系电话:****-*******
招标
|
新疆胡杨新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