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环卫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具有销售环卫车辆资质。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不低于等值外币),车辆制造企业参加报名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不低于等值外币);
3、非制造企业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
4、报名企业在本市设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
二、货物要求:
序号 车辆品牌 吨位(吨) 型号 数量(辆)
1 中集后装压缩垃圾车 2.75 ZJV5075ZYSQ 4
2 沪光平板加盖垃圾车 2 HG5053ZLJ 1
3 长城皮卡 0.45 CC1021DSD41 2
三、 凡满足上述条件并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9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车辆销售许可证、企业概况、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文件、销售业绩、法人授权证明等材料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前往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抚顺路凤城四村8号103室)报名。
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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