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蓄水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蓄水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蓄水工程已由梅发改字【2017】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庆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蓄水工程监理一标段。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属海龙灌区配套水源工程,海龙灌区设计灌溉面积大于30万亩,工程建成后蓄水量为146.72万m3,为下游约2500亩水田提供灌溉用水量。李炉乡蓄水工程蓄水工程呈不规则形状,南北向最长约1215m,东西向最长约679m。蓄水工程周长3951m。蓄水工程平面面积65.73万m2,其中,湖底面积:59.48m2。李炉乡蓄水工程底高程323.5m~325.0m,顶高程327.00m;正常蓄水位326.50m,正常蓄水量为146.72万m3。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村一组水泥路以南、南干渠以西、通梅高速公路出口联络道以北、南环路以东。

2.6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近三年(2015、2016、2017)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3月5日至 2018 年3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楼招标四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国家注册证及高级职称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6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08室(地址: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庆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8*****00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107号

联系人:国艺凡

电 话:13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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