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湖面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湖面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市青城公园管理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湖面管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湖面管理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9
采购文件编号:SDTL-NMG-2018-ZC-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其他服务 | 1 | 无 | 3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符合本项目(半自动除草船)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或机械租赁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2月14日至2018年02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5区2号楼2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投标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是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机构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 上午 09: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5区2号楼202室
开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 上午 09: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5区2号楼202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高波
联系电话:186*****046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支行
账号:154*****0209
采购单位名称:呼市青城公园管理处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137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8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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