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路道路工程(黎城路-城东干道)招标公告

新港路道路工程(黎城路-城东干道)招标公告




金湖县新港路道路工程(黎城路-城东干道)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湖县新港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金湖县新港路、华海路道路建设 (金发改投资复【2017】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湖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湖县新港路道路工程(黎城路-城东干道)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和桥梁市政综合工程

2.2建设地点:金湖县城区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和桥梁市政综合工程。道路全长2192.044米,宽26米(两侧各3米人行道 两侧各2. 5米慢车道 15米快车道)。车行道为SMA-13C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面层,人行道铺设彩色C30透水混凝土面层。在道路K1 232.098处建设总长230米大桥一座,最大跨度 30米,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箱梁、 U 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宽度为:0.5米(栏杆) 14.5米(行车道)0.5米(栏杆)=15.5米;40米跨拱形景观桥一座,上部结构形式为变截面现浇预应力砼箱梁,下部为钢筋砼桥台、桩基础,桥面宽5米

2.4合同估算价:5500万元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4月1 日, 竣工日期: 2019年 3 月 25日

2.6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一次付款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满一年并完成结算审计付清余款(保留5%质量保修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和桥梁市政综合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近4年(2014年 2月8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签字且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此三项中至少要有一项能体现有单跨在30m(含30m)以上的桥梁工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提供(1)银行进帐单原件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8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6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网址:“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5、2012年9月1日起,投标现场审查或资格后审以及现场评标需核查的材料将不再查纸质材料,全部使用企业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料,在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未录入并未经备案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评标时不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任何信息资料(除进账单、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证明和承诺书外)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8、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根据金办函(2017)3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征管工作的函,中标人(承包人)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在我县成立的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该项目分公司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该项目分公司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无法以项目分公司缴纳税款的,中标人(承包人)需按规定预缴税款。本市范围其他县、区建筑企业在我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必须在我县成立分公司,接受我县税务部门正常纳税户管理。未按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缴纳税款的,发包人按应缴税款在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

5、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并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可以电子文书盖章传至jhzb555@126.com)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人在中标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中标通知书与发包人签订。因本项目工期较紧,如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非发包人原因)或在规定时间内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法定程序重新选取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7、本工程采用“技术标”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153*****178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3月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超过2018年3月 7 日上午10:00未解密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为: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20家时(含),则全部入围。(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采用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电子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

投标报价

( 84 分)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则:

评标基准价C=A×K;

Κ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84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100%。

Q1 、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C,得84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一、方法二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 标基准价不重新计算。

84分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本工程采用“技术标”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如下:

1.(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作废标处理。(2)文字要求宋体4号字(图表文字为宋体,字号不限制);文字部分不得有加黑、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否则作废标处理。

2. (1)施工组织设计未被评为废标的,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2)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⑤、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10分

业绩(1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此三项中至少要有一项能体现有单跨在30m(含30m)以上的桥梁工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有效期4年(2014年2 月8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时间为准},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须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盖备案章或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有效的有二维码的记录证明)、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须四方签字且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者缺一不可]。

注:与资格审查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

1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

信用得分=5%×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1、特殊情况:

(1)新取得资质(指投标截止日倒算一年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取同类别、同等级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非新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本时段信用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按0分记取。

(2)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业企业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取在我市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注: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4〕45号,淮住建办〔2015〕155号,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阶段信用考核分使用有效期为评价公示截止之日至下一阶段评价公示截止之日前一日。

2、《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中主项和增项资质的认定以企业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审核通过资料为准。(企业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请进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http://222.184.121.74:8080/JSGCSB/),并自行在系统中选择主项资质;凡是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未认定主项资质的企业,其承包资质均视为增项。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承包资质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0.90计分。
3、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如有变更将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 投标文件格式 ” 中的“其他位置”)。

5分

有效投标人

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的)、初步评审合格、进入详细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价低者优先,如价格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时,如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合理,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所在投标均被确定为无效或界定为废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湖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82*****622

10、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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