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因上次发布有效投招标公告,有效投标标人不足三家,故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J0115G18002
招标编号:HTC-183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项目代码2018-2301JK-36-03-038428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2.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的设计、审核、晒图、邮寄等全部工作。
2.4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图工程施工图设计、室内一次管网设计、与本工程相关的厂区管网、道路、物流施工图设计。为配合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根据施工图出具正式工程预算并提供工程量清单,纸质预算加盖有预算资质的单位公章及预算人员资质章。
2.5项目概况:
2.5.1.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参数:东西长:210m,南北宽:168米,柱高:7.8m,层数:1层,结构为:网架结构。厂房中间南北走向设计局部二层设置为空调机房及厂房车间变电所,长168m、宽12m ,局部二层结构为轻钢结构。
2.5.2.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北侧贴建生产辅助间长:210m,宽:9m,层数:3层,每层净高:3.6m,结构为:框架结构。
2.5.3.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南侧贴建动力辅助站房长:210m,宽:12m、高6.5m,层数1层,结构为:轻钢结构
2.5.4.新建4号厂房及配套设施南侧和西侧搭建防雨棚,防雨棚最低高度:5.5m,宽度:8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三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东北地区工业厂房项目设计(提供有效的设计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等条件有汽车零部件业绩优先考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各级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22日至2018年2月 27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条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特殊注明不提供原件的以特殊注明为准)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来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来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企业业绩合同;
投标企业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请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网站(
)下载】;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黑龙江工程招标网(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其他
8.1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3年内(以判决时间为准)有行贿受贿记录(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下同),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
联系人:杨福兴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孙玉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bidding@126.com
网址: http://www.hrbjjzx.cn/Bid_Front/www.hljtendering.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