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及日常维护招标公告
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及日常维护招标公告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鸿福东路及水乡大道城市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及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01-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鸿福东路及水乡大道城市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及日常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698,292.61 四、采购数量:一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鸿福东路及水乡大道城市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及日常维护项目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7,698,292.61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3的“资格文件”要求的资料);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桥梁检测CMA认证〔证书附表中须含有桥梁检测类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2月23日至2018年03月0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 14: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02月14日 至 2018年02月27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
备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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