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8-9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的委托,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

2.项目基本概况:对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合并组建前的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及河南教育学院分别进行财务清算审核,出具财务清算审计报告。

3.采购预算:668700元人民币

4. 项目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完毕、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提请审计组进驻,且自第一次清算公告之日起满90日时点计30日内,事务所完成财务清算现场审计,在清算组批准清算报告的同时,事务所提交财务清算审计报告。

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6月1日以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河南省内设有分所并已备案);

7、供应商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并熟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请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8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应首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诚信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与东风南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原银行一楼西(省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原办公场所对面),联系电话:****-********,********办理。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下载时需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网上缴费),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要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doc格式)和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楼第5开标室)。

4.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向东2公里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标签: 清算 财务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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